供应商质量扣款协议
篇一:供应商扣款协议 供应商扣款协议 1. 目的
为使供应商能达到品质、成本、交期、服务的要求,约束供应商不规范行为,以促进供应商持续改善,制定有章可循的处罚条例,以此作为立德宝公司【品质保证协议】的补充条款。 2. 适用范围
凡立德宝公司购入的生产性原材料及辅助材料、加工品(含外购成品、机构零件、包装材料和化学品等)的供应商、代理商等协力厂商均适用。 3. 职责
品质保证部 :负责产品质量问题处罚的提出及通报,负责供应商品质改善的追踪与确认。 运营管理部 :负责产品交期问题处罚的提出及通报。 资源开发部 :负责因原材不良的各种品质事件索赔立案办理。 财务部 :负责因各类扣款及索赔之操作。 4. 运作程序 4.1 供应商物料来料不良扣款细则: 4.2 供应商来料包装不良扣款细则: 4.3 供应商来料文件不良扣款细则: 4.4 供应商来料交期及服务不良扣款细则:
5.出现以上情形立德宝将先通知供应商现场确认,供应商须
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确认动作,经确认
属实或供应商未在24小时内完成确认时,则执行扣款;现场确认有偏离事实时,按双方协商结果执行; 6.除了上述之相关规定外,另行规则依立德宝和供应商共同确认品质保证协议或会议记录执行; 7.本协议未定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公司名称: 地址:授权人签名: 日期: 联系电话: 公司盖章:
篇二:供应商质量协议书-A 质量协议书
甲 方:东莞市三诚嘉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注册地址:东莞市大朗镇松木山村美景西路157号村 联系电话:0769-82221619 乙方(公章): 代 表 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 一、目的:
签定本协议目的是为了督促和强化供应商从源头加强质量
控制,严格执行物料符合三诚嘉公司质量要求,杜绝物料批量质量问题。追究物料制造过程中“偷工减料、简化工序、设计/工艺/材料/设备/关键岗位人员等变更随意、新员工仓促上岗、过程控制不力、出厂检验弱化、重要PCN不通知三诚嘉”等不良行为的违约责任,对不符合物料SPEC要求和导致三诚嘉公司生产或市场批量质量问题的供应商,三诚嘉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甚至取消供货资格。从而强化供应商提高质量意识,树立质量无小事和因质量问题可能给双方带来灾难性后果的忧患意识。 二、 适用范围:
本质量协议适用于三诚嘉公司外购、外协所有物料供应商。 三、内容:
1、供应商资料提供:
A、所有供应商每种材质必须每年提供一次SGS测试报告(有效期为1年)及MSDS资料(有效期为2 年),如物料工艺变更需重新提供; B、五金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原厂材质证明; C、包材类提供每批来料之相应检测报告;
D、辅料类属化学物品需每批进料提供相关的检测化验报告;
E、供应商每批出货要求提供出货检验合格报告,委外供应
商每天提供前一天生产日报表。 2、品质要求:
2.1供应商自主检验的项目应包括三诚嘉公司所有的检验项目,具体检验项目可参照三诚嘉公司的【进
料检验规范】;按GB/T2828.1-2003正常抽样‖进行检验判定,允收水准CR=0, MA=0.1,MI=0.4;尺寸,功能固定抽检5PCS,C=0。
2.2 产品信赖性测试、环保要求每批物料符合标准,供应商必须定期检测,保证每批出 货符合要求。
2.3 供应商质量目标:来料合格批率95%以上,针对不达标供应商回复原因分析及改善对策。
2.4 委外加工物料供应商来料全检后投线,素材不良及时反馈我司,由我司给出处理方式; 来料上线良率必须达到98%以上,超过不良我司退货,影响停线、返工将转嫁供方。 3、生产条件控制: A、工程变更
经三诚嘉公司承认后的,供应商不得变更生产条件及原材料,如果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时(包括
原材料变更、制程条件变更、工程变更等),供应商提前30天以书面的工程变更形式 通知三诚嘉
公司,并经三诚嘉公司的工程、品管认可后,方可进行变更,并要重新送样经三诚嘉公司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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