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过后方可进行供货;
B、未经三诚嘉公司的许可,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改材料、工艺、主要技术参数及安装外形尺寸等。未提
前通知直接修改,给三诚嘉公司及三诚嘉公司客户端遭受损失,所有损失费用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C、5M1E变更管理要求详见附件《PCN管理规定》。 4、制造过程控制:
A、供应商应对供三诚嘉公司的原料进行严格的进货检验,建立并保存进货检验的原始记录,对第二层供应商的材料质量进行跟踪考核,建立质量档案。在制造过程中出现的不良状况进行分析并实施改善行动,且要有相关活动记录,供应商建立过程改善的组织并定期对改善活动的状况告知三诚嘉公司,并接受三诚嘉公司的现场稽核;
B、定期稽核每年一次,由三诚嘉公司工程、品管、采购组成的评审小组现场进行关于制造流程品质和环境的稽核。有重大品质异常时,三诚嘉公司将采取不定时的现场稽核及辅导工作。
C、供应商对原材料实行“先进先出”的批次管理制度,超出保质期之原物料严禁使用;
D、供应商应健全和完善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必须制定生产过程控制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等,对最终产品质量有影响的关键生产工序建立必要的质控点,所有质控点供应商应设
专人负责,严格做好原始记录和数据统计,监控工序质量和产品质量,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确保产品质量的一致性,稳定性。
6、供方提供给我司的物料保存期期限要求(以供方出货日期为标准):
7、不合格品的处理:
A、三诚嘉公司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进行验收时,如有不合格品,保存不合格实物并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出处理意见,同时查明原因,采取相应改进措施,并在三个工作日内答
复相关意见。不回复则视为无条件接受三诚嘉公司的处理方式。延期回复改善对策的将进行扣款处(转载于:www.cSSyq.co m 书 业 网:供应商质量扣款协议) 理(扣款见8:罚款及赔偿)。
B、来料中批次不合格品,原则上是整批退回供应商,对于必须使用的急用特采处理产品,经三诚嘉公司同意后在允许的地点进行重工,再由三诚嘉品管进行第二次验收。对于重工品原则上是由供应
商完成,但供应商也可委托三诚嘉公司处理,三诚嘉公司按实际发生的工时收取加工费用。
C、使用过程中的不合格品的处理,正常使用下出现的不合格品,由供应商负责分析和退换并承担因不良所造成的工时
费用。客户处退回不良品,经三诚嘉公司分析属于供应商责任的则退由供应商负 责退换及分析处理。 8、市场投诉:
1.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产品出现批次性质量问题并导致市场投诉、批次性返工或退货时,乙
方应承担甲方按照《赔偿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同时甲方保留对甲方品牌、商誉 因此受到损害进行索赔的权利。
2. 如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包含但不限于: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中
毒等),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同时负责自担费用为甲方消除因此产生的客
户诉讼、媒体曝光、行业管理部门处罚等负面影响。 9、罚款及损失赔偿
A、在一个季度内,同种不良状况重复发生,自第三次起每次扣取RMB3000元;
B、8D报告回复自三诚嘉公司品管通知起三日内回复,若延期一天每份罚款RMB200元;
C、判定退货,供应商在接到投诉信息2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并在三天内回复处理结果,如需退货应在三天内取回退货,否则不良品可由三诚嘉公司直接报废并扣款处理;
D、判定退货补货,供应商需及时补货,如因补货不及时而造成三诚嘉公司生产断线以每人每小时RMB50元作为误工费;
E、若因供应商交期延误造成三诚嘉公司交期无法达到,客户罚款所有费用将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F、因供应商品质不良而造成客户退货,客户要求赔偿的所有的损失费用全部由供应商承担,包括处理人员车旅费、食宿费及误工费也由供应商承担。
G、判定特采的产品则扣取特采费用,即当批货款的10%(具体比例依不良率及交货数量作为参考)。 H、不良需在三诚嘉公司帮忙挑用之产品,扣取挑用工时费每人每小时RMB50元。挑选后的不良品将全部退货供应商并扣取产品费用或补货处理;
I、针对供应商私自变更工艺、参数,偷工减料现象,每发现一批处罚5万元,情节严重直接取消供应 商资格。
J、针对混料、少数、标签错误、包装不良等低级错误每批罚款2000元,当月内第二次发生罚4000元,第三次取消供应商资格。
注:只要分析确认是供方不良所致,造成的一切损失费用及不良而引起的索赔、裁决、庭令等所有的费用及开支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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