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位合格的推理悬疑小说作家,一定身怀一种技能,即在最短的时间内吸引读者的被动“焦点关注”。当然,我们翻开一本书,是主动“焦点关注”的行为,但能否在书中被动地体验到推理的愉悦快感,则完全取决于作者为我们量身定做的阅读大餐的良莠。我想,在这一点上,杰夫里?迪弗是成功的。
虽说在当代推理小说界迪弗的名字如雷贯耳,迄今创作了二十几部小说,屡屡获奖,但这却是我第一次翻开他的书——《先手》(2010),非系列作品。英文书名“Edge”,意为悬崖、峭壁的边缘;优势;锋利等等,本身就有多重含义,被翻译成“先手”真是再适合不过了,整个故事犹如一局带血的棋盘游戏。全书的情节发生在四天内,这就预示着多达480页的内容必须是紧凑、快节奏的。 简而言之,这是一个关于破案和复仇的故事。作为一名“牧羊人”,库尔特在遇到亨利·拉文(Henry Lavin)时超越了自己的使命。六年前,“黑手”亨利·拉文拷打并杀害了库尔特的导师阿贝·法罗(Abe Farrow)。迪弗把棋盘游戏理论带到传统的猫捉老鼠游戏中,因为库尔特“花了很大一部分时间和像亨利·拉文这样的人玩生死游戏。” ”棋牌游戏强调技艺的运用而非运气的降临,书中出现的囚徒困境、颤抖手均衡理论、第二快人理论、残局现象等等,很好的诠释了此种技巧,正是对各种蛛丝马迹智力分析的结论指导了故事情节的发展。区别于游戏的是,追踪猎物的过程中,用来博弈的棋子是血淋淋的——拉文和其背后的主使人选择的先手是人。
故事始于一起刻不容缓的保卫任务。紧张的气氛具有很强的带入感,令读者迅速进入焦点关注的状态。迪弗擅长在故事中描摹侦探的心理,仿佛读者被邀请去和科特一起办案,从而被他告知下一步的应对策略以及为什么要这样行动,步步为营、环环相扣。当然,也有不少的笔墨渲染受害人乔安妮、玛瑞对已知或未知危险的恐惧心理,让读者一同感受她们诚惶诚恐的状态,对危险的恐惧比危险本身更可怕。当看到科特被拉文用砂纸磨脚趾洒酒精的时候,我全身的肌肉都缩紧了,似乎疼痛感已经遍布了全身,这种体验真是绝妙的。无法给阅读者造成意外的不安,一定不是好看的悬疑小说。
迪弗说过,他写作时把自己关在寂静黑暗的地方,想像出要描绘的场景,然后闭着眼睛去打字。所以,读他的作品会有极强的画面感,完全不需要思维转化,就像在看一部非常完整、刺激的侦探电影,这也是为什么他的多部小说被电影公司翻拍成电影的原因吧。 我们往往都是带着很高的期待值去翻开一本推理小说,例如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书,我会期待看到她在推理的背后对人性的细致探寻;而在迪弗这里,我会期待看到惊险刺激的较量、严密的逻辑推理以及不断反转的情节。读到某个地方,你会突然非常得意地以为“一定是这样的”,可是这个结论在后面一次又一次被推翻重构,这就是迪弗为读者设置的阅读陷阱。推理作家的工作正如“牧羊人”针对“黑手”,要不停揣摩读者的思维,捕捉他们阅读模式的先手,方能设置好情节铺垫甚至陷阱,占得先机,引人入胜。作者的诡计是不可或缺的,拨
开迷雾的过程是最迷人的。是的,我被杰夫里?迪弗抓到了先手。尽管如此,我还是觉得拉文的死有些仓促草率了,结尾似乎薄弱了一些,难道是因为我看到最后仍然意犹未尽吗?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