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教育大學辦理「國民小學科學資優教學設計競賽」實施要點
壹、宗旨
為配合國家整體教育目標,鼓勵小學教師結合自然科學與資賦優異的教學研究發展,以提昇教學之成效,並促進教學經驗之交流及觀摩,特舉辦「國民小學科學資優教學設計競賽」。 貳、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行政院國科會科教處、教育部、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二、主辦單位:臺北市立教育大學自然科學系 三、協辦單位:臺北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 參、參賽對象
一、全國小學教師(在校服務之正式教師、實習教師及代理代課教師均可參加)。 二、每件參賽作品可為個人創作或集體創作,集體創作可跨校組合,參與人數以
五人為上限。
肆、舉辦時間
一、報名暨送件日期:民國九十八年三月九日至四月七日止(親送或郵寄) 二、公佈入選結果與獲邀發表組別:民國九十八年四月二十九日前(網路查詢) 三、獲邀組別發表會:民國九十八年五月三十日(網路查詢) 四、公佈獲邀組別得獎名單: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六日前(網路查詢)
五、頒獎日期: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三十日前於教育局或國科會舉辦(網路查詢) 註:主辦單位網址:http://science.tmue.edu.tw/ 伍、參賽報名
一、繳交作品書面資料:
參賽者如因試教來不及完成,初選時可先送教案設計內容(附表四第一項),
如獲入選,再於發表會補送試教成果與檢討(附表四第二項)。請依規定時間寄達或親送至主辦單位(10048 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一號),相關表單請至主辦單位網站(http:// science.tmue.edu.tw/ )下載。 (一)報名表一份(附件一)
(二)聲明書及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一份(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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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品說明書:一式5份 1.封面(附件三) 2.摘要(附件四)
3.目次及內文:頁數不限,包括教學對象、設計理念、能力指標、教學目標、教學時間、教學流程、評量方法、教學資源等內容。 4.格式(範例一):
(1)內文之字體大小皆為12號,字型皆為標楷體,行距為單行間距。 (2)版面之邊界請不必更改(上、下各2.54cm;左、右各3.17cm)。 二、獲邀發表組別的書面資料: (一)作品說明簡報檔
(二)簡報檔的書面資料一式5份
(三)檔案光碟1份:請以Microsoft Word軟體製作,存檔名稱請參照如下:
縣市名稱_學校名稱_作品名稱 ex:臺北市_中山國小_無字天書
陸、評審
一、評審委員:聘請學者專家及中小學教師擔任。 二、評審標準及方式:
(一)教案內容及試教成果:包括教學活動設計之創新性、完整性、具體性、
啟發性、多元性、合宜性及適用性。
(二)口頭報告表現:發表二十分鐘,討論十分鐘。 柒、獎勵
一、獎勵名額及內容:
(一)特優:一件,頒給禮券20000元及獎狀。 (二)優等:二~三件,頒給禮券10000元及獎狀。 (三)甲等:三~四件,頒給禮券5000元及獎狀。 (四)佳作:若干件,頒給獎品及獎狀。 參賽作品未達水準時,獎勵名額得以從缺。 二、行政獎勵
獲獎之參賽教師由主辦單位建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予以行政獎勵,特優及優等者予以每人嘉獎2次為原則,甲等及佳作者予以每人嘉獎1次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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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附則
一、參賽教師引用教材應注意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如有違反,一切法律責任 由參賽教師自行負責。
二、凡已在國內外參加競賽且獲得獎金之作品不得參賽。
三、如經發覺有違反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或已在國內外參加競賽且獲得獎金之作品,且經評審委員會查核屬實者,即撤銷其參賽資格。對已得獎者,除撤銷其參賽資格及所得獎勵,追回已發之禮券及獎狀外,並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酌予議處,取消之獎項不予遞補。
四、上述如有任何爭議,由評審委員會認定之,參賽者絕無異議。
五、參賽者須同意參加評選得獎之作品,本校有共同使用權,得運用至各類宣傳、推廣、展覽及一切出版品(含印製、發行、上網等),以便他人做實際教學之用,不另支付酬勞或任何費用,方符合本活動宗旨,惟不得作為商業活動之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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