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包迎检达标、包“双基”建设、包队伍稳定;“一保”,即:确保实现四季度暨全年安全生产的目标。具体要求如下:
1、制订包保措施。各包保组要结合本组实际,分别制订包保措施,细化内部包保范围和包保责任,由包保组长签字后,于10月15日前报安监处值班室。
2、加大包保检查力度。所有包保人员每月深入包保单位或包保现场不得少于3次,并在所包单位的“走基层”记录簿上签字,无签字记录的视为未到现场。
3、定期召开包保会议。由包保组长牵头,各包保组每半月至少召开一次包保会议,包保组成员及所包部门负责人参加,有专门的会议记录(有安全工作总结和安全包保重点、有参加人员签字)。
4、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由包保组织牵头,对包保范围或区域每半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各包保检查问题纪要及落实闭合资料要齐全,检查及落实情况要于检查后3日内报安监处值班室。
(三)严格监督考核,从严追究处理
一是安监处、监督稽察科、组织人事科、纪委要加大对各包保组安全履职情况的日常监督,不定期开展突击性的检查,发现包保人员不履职、不按要求进行包保的,季末达不到包保目标的,对组长及包保组成员分别给予处罚;包保范围内出现安全事故的,对包保组人员严格按照我矿层级追究处理的文件进行分析处理;出现重大安全质量问题、情节严重的,由组织人事科采取组织措施进行处理。二是由安监处各职能科室负责,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对各包保组包保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每月进行一次考核,纳入《月度安全质量专项考核通报》。(具体分工:“三基”办负责省局“双基”现场会包保组考核;机运科负责安装、撤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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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保组考核;质量科负责袁堂井及滕东煤矿包保组考核;通防科负责防灭火包保组考核,地面安全监察科负责地面安全包保组考核)。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四季度“安全责任包保落实季”活动的深入开展并取得良好实效,矿成立由矿长、党委书记任组长,安全生产副职为副组长,各专业(科室、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在安监处,由安全副总兼任办公室主任,安监处、监督稽察科、纪委、组织人事科等部门人员为成员,全面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日常检查、督促和考核,努力确保我矿四季度“安全责任包保落实季”活动的顺利开展和各项奋斗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〇一四年十月九日
柴里煤矿党政办公室 2014年10月10日印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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