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活动时间安排及要求
本次艺术展演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xx年12月至xx年6月)
1、各县、区教育局、市属各学校接本通知后,应广泛宣传动员,加强对此项活动的领导。各县、区应成立组委会,各学校应成立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制定具体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2、各县区教育局、市属各学校的第三届艺术展演活动方案的纸质稿于12月28日前报送市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办公地点:市少年宫教务科),电子稿发送至邮箱:chq_6@163.。
3、艺术展演活动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发动全体学生参与,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学校艺术教育活动。在此学校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各县区教育局、市属各学校结合本单位实际,可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组织艺术展演活动。
4、xx年6月1日前,各县区教育局、市属各学校将参评的艺术作品、艺术教育论文及活动与等材料的纸质稿,报送按要求报送市少年宫教务科。
第二阶段(xx年2月-6月底)
1、2月-5月初,基层各学校开展节目的编创活动。
2、5月13日-5月15日,各参赛单位将节目报名表、创作歌曲、美术作品送至市少年宫教务科。
3、5月19日上午9:00,各参赛单位派人到市少年宫多功能厅参加领队会,同时抽签。
4、5月20日,美术作品评选。
5、5月21日-22日,文艺节目展演评选。
6、5月27日下午,对送报的少儿歌曲作品进行评奖。
7、5月29日,请专家对优秀作品提出修改意见,学校派人参加。
8、6月1日-6月10日,学校对节目进行修改加工。
9、6月15日,优秀节目开始录音、录像,制成光盘。
10、6月30日前,将优秀节目光盘集中,准备向省厅报送。
九、奖项的设立
1、优秀组织奖:设县、区教育局、学校优秀组织奖。
2、优秀节目(声乐、器乐、舞蹈、校园剧)奖,分设一、二、三等奖项。
3、优秀作品(美术、书法、篆刻、摄影)奖,分设一、二、三等奖项。
4、指导教师奖。
5、优秀创作奖(专门为本届艺术节创作的优秀作品)。
十、组织工作
1、成立芜湖市第三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
2、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市少年宫教务科,联系人:王萍、蕙莉, ___:3833158—8008)。
3、各县、区教育局、市属各学校艺术活动信息稿件纸质稿请及时报市组委会办公室。
4、各县、区教育局、市属各学校艺术节活动总结的电子稿请于xx年5月26日前发至市组委会办公室,邮箱:chq_6@163.。
十一、未尽事宜,由市组委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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