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局发布新版装修合同范本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层(式)室厅厨卫 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
5.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6.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元;2、人工费元; 3、设计费元;4、施工清运费元;
5、搬卸费元;6、管理费元; 7、税金(3.41%)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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