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示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类别、日期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9、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登记、交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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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内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各科室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严格按照卫生部和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标准分类放置。 2.科室所用医疗废物分类放置容器(包装袋、利器盒、周转桶等)必须符合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的有关规定。 3.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4.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5.包袋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6.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其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袋物,并及时密封。
7.禁止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品。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和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8.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及时向院感办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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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安县妇幼保健院医疗废物处理流程
医疗废物产生地(各科护士治疗室、检验科、手术室、妇产科产房、人流室、防疫站、医技科等科室) ↓
操作人员分类收集 ↓
分类分色置入专用包装袋或者容器 ↓
黄色:医疗垃圾 黑色:生活垃圾 ↓(按指定路线运转)
医院医疗废物暂存地 ↓
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收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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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
一、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分别用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物或容器物盛装封闭,病理性废物必须防腐处理后用黄色包装物盛装封闭。
二、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得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三、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四、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五、盛装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 3/4 时,必须进行紧实严密的封口。
六、必须使用有警示标识的包装物或容器。如果其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或增加一层包装。
七、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储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或生活垃圾。
八、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器、输血器 ( 袋 ) 、注射器应将针头剪掉,针头按损伤性废物收集,一次性输液器、输血器 ( 袋 ) 、注射器按感染性废物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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