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资源优势转换为经济优势的税收政策研
究
西部是我国煤炭、天然气、有色、稀有、稀土金属、石棉、磷、钾肥的要紧蕴藏地,更是石油、煤炭战略后备资源之所在。我国45种要紧矿产资源累计探明储量潜在价值87万亿元,中西部地域占91%且散布集中,①超级有利于资源工业与高耗能原材料加工区位配置,具有庞大的开发价值。
一、西部资源优势转换为经济优势中存在的税收阻力
(一)资源税问题
1.资源税的课税范围比较狭小。就课税目的而言,资源税是一个集调剂资源级差收入和表现国有资源有偿占用原那么二者于一身的税种。从理论上讲,为表现“公平原那么”,并充分发挥资源税的作用,资源税的课征范围应当包括一切国有自然资源的占用和开发行为。可是,在资源税开征之始,只对那些开发比较普遍,税源普遍,级差收入比较明显,且便于征收治理的自然资源先行课征。这就造成了相当一部份本该列入征收范围的税源的流失,造成开发不同资源的经济主体之间税收负担失衡,同时弱化了资源税的功能和作用。资源税课征范围过于狭小,阻碍了资源型企业对地址财政收入的奉献度。
2.资源税的税收负担不尽合理。
(1)现行资源税要紧依照纳税人一辈子产应税产品的资源条件及级差收入水平确信其适用税率。由于采纳定额税率,与原超率累进税率相较,使资源税丧失了对资源级差收入的“自动调剂”功能,对企业生产经营转变的适应性大大降低。
(2)现行资源税采纳从量计征方式,在税率既定的情形下,企业的应纳税额与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成正比,而与应税产品的价钱无关。可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产品的价钱是随着市场行情的转变而常常变更的,从量计征方式割断了资源税与应税产品价钱的联系,使资源税对应税产品价钱变更完全失去了“弹性”,这尽管有助于维持税收收入和纳税人税收负担绝对额的稳固性,但在价钱显著转变的情形下,却无法保证税收负担的合理性。
另外,我国对以中外合作方式开采的油、气征收矿区利用费,而对其他矿产资源及以其他方式开采的油、气征收资源税,这事实上形成了矿区利用费与资源税征收并存的局面。这不仅混淆了二者的性质,而且造成税费政策不公平。
(二) 生产型增值税与企业负担问题
西部地域资源丰硕,从西部的进展来看,采掘业、能源、原材料工业仍将占较大比重。在这一情形下,实行生产型增值税将使企业的税收负担加重。同时,目前运输业还未纳入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按规定可按7%的税率抵扣税款,这关于处于交通掉队、运输距离长的西部地域来讲,无疑是税负偏重的。这些问题若是不能及时解决,将无益于西部大开发的深切进展。
(三)税收优惠政策的标准与落实问题
当前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地域和部门过于看重税收优惠,显现了以税收优惠为中心,相互攀比,随意降低土地利用价钱和减免税费收入,不仅损害了西部地域的局部利益,还对国家财政的整体利益造成危害。另外,西部地域的税收优惠政策若是同东部地域类似,那么对西部实行优惠政策的初衷也就没有达到,西部地域在吸引投资,减轻税负方面也就不具有什么专门的优势。
在实际工作中,咱们不仅要关注优惠政策的制定,还必需将优惠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强化税收征管,不仅同优惠政策的执行不矛盾,相反,这正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前提,二者是相辅相成、互为条件的。那种以为在实行西部大开发进程中,为推动经济进展快一点,就应当放松税收征管;有税收优惠,就能够够不重视税收征管等观点都是错误的。 (四)税权的划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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