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四、招标文件售价
每份人民币15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及谈判地点
地点:东营区龙居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递交时间:2013年4月3日9时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倪先生 王女士
电 话:0546-8055977 15263866500 15263866521 传 真:0546-8312199
地 址:东营市东城府前街67号万达国际大厦一楼西大厅 邮箱:jzzb054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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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1 2 3 名 称 内容规定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内 容 本表为投标须知的主要内容,请投标人注意。 东营区龙居生态林场湿地公园附属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东营区龙居生态林场内 项目范围内附属设施工程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建筑工程施工。 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设计规范及验收评定标准。 安全无事故。 2013年4月30日前竣工。 自筹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建造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 资格后审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60日历天。 投标人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3月11日至2013年3月1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3:30至17:00。 投标人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东营市东城府前街67号万达国际大厦一楼西大厅。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人民币15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4 招标内容 5 6 7 8 质量标准 安全目标 工期要求 资金来源 9 投标人资质等级 10 11 资格审查方式 投标有效期 12 招标文件发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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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 称 交纳代理服务费方式 内 容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交纳 交纳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交纳时间:2013年4月1日16时前 交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现金(其他票据不予认可) 开户名称: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3 14 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 账号:854610010122800563 开标结束确定中标投标企业后,未中标的投标企业,其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布5日后无息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5 踏勘现场 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制作的需要,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因没有现场踏勘而导致投标报价有误,后果自负。 2013年3月18日10时前,投标人应将需要澄清的问题使用电子信箱发送到jzzb0546@126.com(过期不予答复)。招标代理机16 招标答疑会议 构会同招标人就相关问题进行答复,答复的问题形成补充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各投标人,并电话通知各投标人,各投标人收到后予以传真或扫描后使用电子邮箱回复。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商务标书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 17 投标文件份数 技术标书为暗标,一式6份,5份单独密封,1份放于商务标书密封袋中,以便核对。 18 投标文件递交 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3年4月3日9时前,逾期拒收。 递交地点:东营区龙居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13年4月3日9时 开标地点:东营区龙居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19 开标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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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须知
●工程名称:东营区龙居生态林场湿地公园附属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东营区胜园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 东营区龙居生态林场内。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招标控制价:10567459.05元。
二、招标内容:项目范围内附属设施工程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建筑工程施工。
三、资金来源:自筹。 四、资金到位情况:已到位。 五、投标人条件及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建造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
(三)具有良好的财务和资信状况。 (四)认可本招标文件中的各项约定;
(五)具有满足招标文件各项要求的条件和全面履约的能力。 六、现场条件:已具备施工条件。
七、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设计规范及验收评定标准。 八、安全目标:安全无事故。 九、工期要求:
2013年4月30日前竣工。 十、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十一、招标项目甩项:无。 十二、踏勘现场:
(一)招标人将按前附表第15项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二)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三)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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