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节方案范本
主 任:钱 超 副主任:刘林宏
委 员:邱 刚、张小燕、张耀平、吕庆鸿、叶洪辉、苏 东、陈创建
马小其、潘立新、刘丽芬、麦允谦、黎福庆、张建良
(1) 办公室
主 任:潘立新 副主任:覃 东、刘志敏 (2) 竞赛组
组 长:刘志敏
成 员:王雄文、张厚德、高云龙、李迪英、钟伟清 (3) 场地后勤组
组 长:李美玲 成 员:覃 永、尹显亮 (4) 宣传组
组 长:李志光 成 员:陈惠钟、任雄伟 (5) 安保组
组 长:庞建明 成 员:各赛区安保人员 (6) 医疗组
组 长:陈旭森 成 员:南城医院工作人员 (7) 纪律委员会
主 任:潘立新 成 员:侯岳东、覃 东 (8)裁判组
裁 判 长: 尹 康(篮球)曾伟雄(足球) 吴 现(乒乓球)
梁炳齐(象棋)杨新发(保龄球)王兰馨(羽毛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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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节规程总则
一、主办单位:南城区办事处
二、时 间:2008年10月16日—11月30日 三、竞赛项目:
登山、乒乓球、拔河、保龄球、篮球、羽毛球、象棋、足球共8项。 【开幕式:与登山活动合并进行。2008年10月16日上午9时在水濂山大门口举行,8:30时各代表队在指定地点整队,8:45时各代表队整队结束,9:00时办事处领导讲话并宣布2008年南城区体育节开始。参加开幕式人员:2008年南城区体育节报名参赛的代表团(团长、领队、教练、运动员)及区办事处干部、职工等。】
四、参加单位:
区办事处、各社区居委会、各分局、辖区内企事业单位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08年10月8日截止;
2、报名地点:南城区东骏路南城体育公园南城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体委办公室,联系电话:23198981 ,23198982 联系人:张厚德 、李迪英 3、报名时填写各单项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贴1张1寸彩照),另外交1张1寸彩照;
六、参加办法: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2、运动员必须是身体健康(由所在单位把关),自行购买人身保险; 3、运动员只代表一个队伍参赛;
4、已经报名的运动员不得中途换人,冒名顶替,如有违规现象,取消运动
员参赛资格,并取消所在代表团该单项比赛成绩及该代表团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资格。
七、竞赛办法:
1、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各单项最新竞赛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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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单项竞赛规程规定的竞赛办法进行比赛: 3、各单项裁判员及仲裁委员会由组委会统一调派。
八、录取名次:
1、各单项录取前八名,前三名奖杯一座、奖牌,4—8名奖杯一座; 2、足球设3队体育道德风尚奖、篮球设4队体育道德风尚奖。
九、参赛经费
各参赛代表团参赛经费由所在单位负责解决。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竞赛规程总则,由2008年南城区体育节组委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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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山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10月16日
二、比赛地点:东莞市南城区水濂山
登山路线:由水濂洞天牌坊出发至古庙的停车场。
(全程约1000米)
三、参加办法:本次活动分两项进行
第一项:自由登山活动,各社区组织50名群众参加和企事业单位人员,预
计组织1000人参加,以锻炼健身,喜庆迎节方法自由登山活动;
第二项:登山比赛,由各社区(必报)和企事业单位自由报名参加,每单
位报5人(3男2女)为一队。参赛人员户籍、年龄不限,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自行购买保险)。
四、比赛办法
1、本次登山比赛采用记时的形式,记最后一名队员到达终点的时间作为该队的成绩,用时最少的队伍名次在前; 2、遵守比赛纪律和时间要求,迟到者作弃权处理;
3、各参赛人员须全程按组委会统一要求佩戴好号码布,便于现场记录,否则不登记成绩;
4、登山时,速度一定要适宜。如果发现胸闷、头晕、眼睛发黑、要马上停下来休息。登山要量力而行,如发现体力不支或下降,难以承受时,不要勉强向前,可以选择退出比赛;
5、参赛者在比赛中有义务相互监督,相互激励,登山过程不得阻碍其他参赛人员的比赛路线,参赛过程要注意礼让,安全第一; 6、有下述情况之一者,比赛成绩将被判为无效: A、有证据表明参赛过程中替换人员者;
B、抄近路或者乘坐交通工具的参赛者,故意在赛道上设置路障、阻碍
其他登山人员者和其他违反比赛规则者;
C、在比赛过程中,出现争议或其它特殊情况,则由裁判组决定处置办法。
五、登山比赛奖品: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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