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案基础》教案: 第十二课 风景图案
[教学目的与要求]
要求学生了解分析风景图案的形象变化;学习风景图案的构图;掌握风景图案的处理手法。 [教学重点]
风景图案的处理手法 [教学难点] 风景图案的构图 [教具] 挂图、课件 [授课内容]
一、风景图案的形象变化
风景图案从内容上看比较庞杂,山石草木、车船建筑、日月星辰、江河云雾等,都可纳入风景图案的表现范围,既可表现宏大的场景,也可描绘局部小景。因此,风景图案首先应从组成内容的形象变化人手,将构成风景的个体景物形象运用图案化语言进行表现。 风景图案的形象内容可分为两大类。 一)自然景物
自然景物包括山、石、云、水,树等,这些自然景物形象丰富、结构复杂、变化多样,重点要将它们进行秩序化的归纳、整理和修饰。 1.山石变化
山石的变化着重外形的概括性和脉络的条理性处理。外形可有方、圆、尖角等多种形态的变化;脉络则表现为线条的曲直、粗细,疏密排列,并可进行纹理的添加装饰。
2、云水变化
云水大多处于运动的状态中,外形游移不定.但它们的运动是具有一定节奏和规律的。云水的变化可采用一组形的态的重复排列或相似组合,表现一种连绵反复的韵律美。
3、树形变化
树的变化与植物花卉的装饰手法基本相同,追求外形的归纳与简括,动态的对称与均衡枝叶的条理化以及适当的纹饰添加处理。树的形态比较复杂.因此在造型设计上需要更高程度的概括。
二)人造景物
人造景物包括亭台楼阁、车船路桥等。人造景物是经过人类精心设计、建造而成,本身已具有较完美的形式。在图案表现中只需在结构透视等方面进行简化处理,在造型上进一步夸张、美化,并注意与自然景物相结台,使其更富于生命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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