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领导班子议事制度
为贯彻落实教育局的要求,切实做到民主管理、科学管理、提高质量,现根据区教育局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此学校领导班子议事制度。
一、主要任务
1、就学校的发展建设、中心任务和其他重要党政工作作出决策;
2、讨论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后勤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并作出相应决策; 3、听取各行政职能部门的工作汇报,分析学校形势,检查总结工作。 二、具体事项
1、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的具体措施; 2、党支部提出的重要问题;
3、学校长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要工作的实施方案; 4、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后勤工作的重要改革措施及实施方法; 5、机构设置调整和一般人员调配; 6、教研组月工作检查测评;
7、对教职员工的奖惩制度、考核方案及奖金分配方案; 8、重大活动的安排;
9、重大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工作总结; 10、安全保卫的重要问题; 11、其他重要工作。 三、议事规格 1、党政联席会议; 2、行政办公会议;
3、教研组长以上人员会议。 四、议事要求
1、议事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组织召开。
2、由校长或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当校长不在时由主持工作的副校长召集主持。
3、需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有关方面必须做好准备,认真填写议题内容,拟定解决措施和办法,并经校长同意,在开会的两天前提交校长室汇集。
4、会议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问题时要充分发扬民主,重要问题需经到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重大问题要经过调查研究、科学论证,有关部门要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交两个以上的方案,以增强决策的科学性。
5、主持人要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集中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策。当意见分歧双方人数相当时,可再次复议。重大问题需请示上级决定。
6、参加会议人员要按时到会,集中精力研究工作。开会期间一律不会客,不办与会议无关的事情。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认真做好记录并妥善保管好会议记录。对一些重大问题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各组贯彻执行。
7、对经会议决定的问题,须明确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分管领导就会议执行情况要进行督促和检查,并将完成情况及时向校长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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