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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分评比标准- 欢迎光临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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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德育学分测评实施细则

一、加分部分 1.学生工作职务

(一)校(院)主席团成员、班长、团支书、学生会部长每学期加4分; (二)副部长、副班长、办公室助理每学期加3分;

(三)学生会委员(包括记者站、通讯员)、社团负责人、班委、舍长每学期加2分; (四)社团成员、课代表每学期加2分。

注:不建议学生干部一人身兼多职,原则上兼多职者按最高分加,不重复加分,确需兼职担任多项职务的由辅导员根据其工作表现进行评定。

2.荣誉称号

(一)荣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个人标兵以及荣誉类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英才奖学金等)等荣誉称号,按级别加分。国家级8分/人,省级6分/人,校级4分/人,院级2分/人;

(二)荣获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称号按级别加分:省级3分,校级2分,院级1分; (三)参加学校党基培训班学习且考核合格者加2分/人,不及格不加分。(限本学期) (四)团嘉奖属校级荣誉,连嘉奖属院级荣誉。

(五)被评为省级、校级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该班每位成员均加分,按同等次个人获奖减半加分;

3.校园文化活动

(一)比赛类:凡参加比赛获奖者,按级别加分:国家级奖6-8分,省级奖4-6分;校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参加者1分;院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各类优秀奖0.5分。参加体育竞赛的运动员按参赛级别加分。校级1-2名加5分,3-4名加4分,5-6名加3分。集体项目按标准减半加分。院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参与者1分(获奖者不重复加此分)。集体项目按标准减半加分。参加校级广播体操表演者每人加1分。

(注:比赛级别以证书落款为准,所有活动获奖以证书或辅导员工作记录为准)

(二)活动类:1、学院组织或者派出的演出活动,加1分;2、学院统一派出观众每次加0.5分。 (三)服务类:1、在校期间参加志愿者活动,每次加1分(每次活动、劳动的时间约为2-3小时,工作时间短的减半计次,工作强度大的劳动加倍计次)。2、义务献血2分,每年限一次。(注:工作后相关负责人需提交名单,并同时到本班负责人处登记,加分以辅导员签字为准)

(四)宣传工作:1、积极撰写稿件被采用按级别加分,院级加1分,校级加2分(同一稿件按最高级别加分)。2、运动会按要求完成稿件撰写工作的加2分。3、制作学院所需的宣传材料,每次加1分。(注:工作后相关负责人需到本班负责人处登记,加分以辅导员签字为准)

4.专业获奖

(一)国家级一等奖8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6分,优秀及参与者加5分。 (二)省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优秀及参与者加3分。 (三)厅局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优秀及参与者加2分。 (四)校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优秀及参与者加1分。

(此处不含社团比赛,集体项目减半加分)关于比赛级别认定详见《音乐学院关于学生参加校外比赛获奖级别认定的说明》。

5.其他

(一)拾金不昧、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好人好事,有突出事迹的,受校院表彰,每次加3分。(以团总支纪录为准,拾金不昧需有凭证)

(二)通过二级外语考试,加2分;通过四级外语考试,加3分;通过六级外语考试,加4分;(以成绩单为准);

(三)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加1分,二级加2分,三级加3分;(以成绩单为准);

(四)实习成绩优秀者加3分,良好加2分,及格加1分;毕业论文(设计)优秀者加3分,良好加2分,及格加1份。

(五)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文学艺术作品按级别加分;校级2分,省级4分,国家级6分。(注:有期刊或者约稿通知为准,须署名)

(六)文艺作品入选学术研讨会、展览会、音乐会按组织级别加分;(依据上面的注备加分) (七)举办个人音乐会的加3分;

(八)被评为文明宿舍者,校级舍员每人加1.5分/学年,院级每人加1分/学期(包括宿舍长)。(同一宿舍既是校级又是院级,则加最高分;

(九)寒暑假按照学校团委、学院相关要求组织参加社会实践服务活动的根据实情酌情加分(最高上限3分)。注:组织团队,且有调查报告或者新闻稿件等材料支持的,优先考虑。

二、减分部分

(一)德育素质

1、 思想品德素质 凡有下列情况者,按程度减2-4分 a. 参加法轮功等非法组织,非法传销活动者 b. 炮制张贴各种大小字报或散发反动宣传品者 c. 到校内外进行非法串联、聚集、集体上访者 d. 有其他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者 e. 不诚实守信,损害学校声誉者

f. 行为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管理办法》者

2、 凡受学校通报批评的减3分,受院级通报批评的减2分,受校级警告处分的减2分,受校级严重警

告的减3分,受校级记过处分的减5分,受校级留校查看的减8分。

3、 校级卫生检查不合格受通报的宿舍,该室成员每人次扣2分;院、班级检查不合格受批评者,每人

每次扣1分。

4、 凡学校通报使用学校禁用的违章电器,每人每次扣5分。

5、 谈恋爱举止不文明或造成不良影响,每次扣2分。

6、 违反礼堂、食堂、图书馆等公共场所管理规定者,每次扣2分。

7、 政治学习、集体活动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无故缺席,每次扣2分。

8、 自习时间打牌、下棋、听音乐、喧闹、玩电子游戏、看影碟、看电视或在公共场所哄闹,妨碍其他

同学学习、生活、休息,每次扣3分。 9、 打麻将,赌博者每人每次扣5分。

10、留宿外人或不经批准在外住宿者,每人每次扣3分。 11、无故晚归者每次扣1分。

12、故意破坏公物或损坏图书资料,每人每次扣3分。 13、盗窃财物或打架斗殴,每人每次扣5分。

14、因故被公安机关拘役或罚款的每人每次扣6-8分。 15、有其他违纪行为者,酌情扣分。 (二)文化学习素质

1、所授课程学(实)习成绩不及格,每门扣1分。 2、考试考核违纪者每次扣2分,作弊者每次扣5分。 3、上课迟到、早退,每次每节扣0.5分。 4、旷课每节次扣1分。

(三)身心素质

1、未在规定时间内达到体育锻炼标准者,该学期扣2分。 2、凡要求参加的文体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1分。

3、在比赛中,违反比赛道德、破坏赛场秩序或弄虚作假者每次扣3分。 4、扰乱教学秩序,影响他人正常学习生活者,视情节扣2-3分。 (四)能力素质

1、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者,每次扣2分。

2、凡担任学生干部,工作不负责任,未按时按质完成任务者,扣1-2分。 3、担任考勤记载,工作失职,原始材料不全或考核不公正者,扣1-2分。

4、学生干部发现各种违纪行为,不及时制止、报告者,视其情节轻重每人每次扣1-2分。 以上标准未尽事宜,可参照有关标准酌情减分,相同内容只减最高分,不重复减分(上同) (其他未涉及的情况请参见《山东师范大学学生手册》之《学生德育学分实施与测评办法》 )

三、关于评优的几项补充说明

1、各班应时刻注意我院的通报公示并做好记录,依据通报取消违纪学生的评优资格及扣除相应的德育分。 2、本学年的通报只影响本学年的评优,不影响第二学年的评优(特殊注明的除外)。例:本学期自开学以

来的通报将影响本学年的评优,不影响上学年的评优。

注: 1.若对班级成员活动参与情况不清楚或备份资料漏缺,由班长和团支书到学生会进行查询。

2. 以上说明如有疑义以团总支解释为准。本标准最终解释权归团总支 3.专业学习成绩测评方法:平均学分绩=[∑(i科成绩×i科学分)/(∑ i科学分)]。

音乐学院关于学生参加校外比赛获奖级别认定的说明

近期,为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的典型引领示范作用,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教育引导青年大学生进一步牢固专业思想,端正学习态度,勤学苦练,创新实践,发奋成才,学校决定根据《山东师范大学学生奖励条例》和《山东师大关于学生音乐、体育、美术、学术科技等竞赛奖励的暂行规定》对比赛获奖学生进行奖励。

由于音乐学院各种级别的专业赛事种类繁多,学院学术委员会对赛事组织单位、赛事专业性等情况进行了讨论,经研究,决定按照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对有关赛事进行归类,情况如下:

一、奖励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二、奖励范围

奖励原则参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 (一)国家级

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中国教育部) (二)省部级

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山东省比赛(山东省教育厅)

全国高等艺术院校民族声乐大赛(中国民族声乐艺术研究会) 北京国际萨克斯大赛青年专业组(中国萨克斯学会) 全国扬琴大赛(中国扬琴学会) (三)厅局级

山东省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校园歌手大赛(山东省教育厅、文化厅) 山东省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舞蹈大赛(山东省教育厅、文化厅)

山东省青少年声乐器乐舞蹈电视大赛(山东省委宣传部) “齐鲁风情”青年歌手大奖赛(山东省文联、省音乐家协会) 山东省青少年舞蹈比赛(山东省舞蹈家协会) 山东省青少年歌手大赛(山东省音乐家协会) 山东省山东民歌演唱大赛(山东省音乐家协会)

全国高等院校意大利歌曲比赛(首届由中央音乐学院声乐歌剧系承办) 齐鲁器乐大赛(山东省音乐家协会) 三、奖励申报

1、学生在参加比赛后,应及时撰写参赛新闻稿件以便宣传,另将参赛通知、获奖证书(彩色扫描电子版)、复印件提交各年级辅导员。

2、各年级辅导员填写《音乐学院学生获奖情况统计表》,将学生参赛相关材料登记存档。 3、根据学生处有关通知,对相应年度竞赛(比赛)学生获奖情况进行统计和审查,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处审核。

4、学校依据奖励的相关规定对学生的获奖情况进行审核并确定奖励金额,并在网站进行公示。

5、奖金发放。

未尽事宜由音乐学院负责解释。

音乐学院 2012年6月7日

上海之春“国际手风琴艺术节既国际手风琴比赛”(文化部、上海市政府、中国音协手风琴学会)

哈尔滨之夏“国际手风琴邀请赛”(文化部、哈尔滨市政府) 中国音协手风琴学会手风琴比赛(中国音协手风琴学会) 中国天津国际手风琴艺术节(中国音协) 山东音协手风琴学会比赛(山东省音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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