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我国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改革方向及其经济影响
——信科0906 罗羲 2009160985
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改革方向
中国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改革,要以间接调控和市场改革为方向,着重于有效机制的建立,尽量减少计划和行政手段的运用。要把货币政策调控目标与商业银行及企业的微观经营目标与动力有机结合起来,这样,才能取得实效。 考虑到目前的实际情况,在最终目标确定的前提下,未来一定时期内,我国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和操作目标仍将是货币供应量和基础货币,即实行以数量型为主的间接调控。但从世界经济金融的发展趋势看,在货币政策传导中要重视引入资金的价格(利率)调控机制,即:中央银行的利率调控→货币市场的利率引导→商业银行的成本利润约束→企业和居民的利润利益动力。
完善中国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目标是:实现从中央银行→货币市场→金融机构→企业的灵敏有效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即建立以稳定货币为最终目标,从以货币供应量为中介目标逐步过渡到以中长期利率为中介目标,从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调控基础货币到调控短期利率的间接调控体系(如下图)。 (一)积极稳妥地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完善中央银行间接调控机制 在正确处理防范金融风险与促进经济增长的关系、坚定“稳定货币”政策目标的大前提下,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以中央银行利率为基础,以货币市场利率为中介,由市场供求决定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水平的市场利率体系,同时,要有产业发展保障制度相配套。 与此同时,要进一步提高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科学性,提高宏观经济分析预测能力;要建立金融规划系统,合理规划基础货币,增强货币政策工具的有效性;要放宽信贷政策和限制,鼓励业务品种的开发和金融创新。
(二)加快货币市场的基础性建设,解决市场分割问题,使货币市场利率真正发挥引导利率总水平的作用
第一,加强市场的基础性建设。扩大全国统一电子联网,完善银行间同业拆借和债券市场电子交易系统,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把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交易系统建成遍布全国、面向所有金融机构的市场网络。要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托管、交易、结算、清算体系,为债券市场的发展和风险控制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第二,开发交易工具,逐步打通市场。除继续配合财政部扩大国债发行数量和品种外,要积极开发金融债券、住房抵押债券等新的货币市场交易工具。通过开办柜台交易,逐步沟通债券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通过代理业务,逐步打通农村市场(农村信用社)和城市市场;通过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入市,逐步沟通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第三,加强票据市场建设。票据市场是货币政策传导的重要渠道,是银行与企业联系较密切的一个方面。要推广使用商业承兑汇票,积极培育票据市场,完善贴现制度,支持商业银行在中心城市建立专业分支机构,集中办理商业汇票的承兑、贴现和转贴现等票据融资业务。鼓励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承兑贴现业务,扩大对他们的再贴现。逐步使票据贴现市场成为企业和银行进行短期资金融通的重要场所及中央银行实施间接调控的工具和载体。
(三)强化成本约束和利润考核,积极推进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
商业银行要逐步建立“以利润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成本为约束、以客户为中心”,责、权、利密切结合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
第一,强化资本约束。国家对国有商业银行的所有权要形成具体的制度,真正发挥出资人的作用。监事会是代表国家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监督的机构,要建立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制度。要通过多种渠道及时补充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资本金,逐步将有条件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为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革,支持股份制商业银行上市。第二,强化成本约束和利润考核。盈利性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三性”原则的最终体现,要坚持把利润指标作为考核商业银行经营业绩的主要指标,促使商业银行加强成本管理与利润考核。同时,建立对各级分支行的激励机制,使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对称,把机构收入和个人收入都与本行的盈利水平挂起钩来,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第三,加强金融监管,完善外部约束。在剥离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基础上,对金融机构的主要
业务指标的真实性进行检查,撤销少数难以救助的金融机构,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大力支持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加强银行、证券和保险三大金融监管当局的协调与合作。
中国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现状
改革开放前,我国货币政策传导渠道是:人民银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企业,基本上没有商业银行和金融市场,传导过程简单直接,从政策手段直接到最终目标。改革开放后的80年代,随着中央银行制度的建立和金融机构的发展,货币政策形成“中央银行→金融机构→企业”的传导体系,货币市场尚未完全进入传导过程。
进入90年代以后,金融宏观调控方式逐步转化,货币市场进一步发展,初步形成“中央银行→货币市场→金融机构→企业”的传导体系,初步建立了“政策工具→操作目标→中介目标→最终目标”的间接传导机制。
90年代中期以来,直接调控逐步缩小,间接调控不断扩大。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确定为稳定货币并以此促进经济发展;货币政策中介目标和操作目标从贷款规模转向了货币供应量和基础货币;存款准备金、利率、中央银行贷款、再贴现、公开市场操作等间接调控手段逐步扩大。目前已基本建立了以稳定货币为最终目标,以货币供应量为中介目标,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调控基础货币(操作目标)的间接调控体系。
(一)中央银行货币政策调控和传导机制实行重大改革
1.取消贷款限额控制。1998年1月1日,人民银行正式取消国有商业银行贷款限额控制,这是金融宏观调控的重大变革,是货币政策调控机制的重大转变。这项改革在制度上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真正转向货币供应量,实施数量型为主的间接调控奠定了基础。
2.改革存款准备金制度。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1998年3月份改革了存款准备金制度,将备付金存款账户与准备金存款账户合并,将法定准备金率
从13%下调到8%,财政部发行2700亿元特别国债,相应补充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本金。1999年11月,人民银行又将法定准备金率从8%下调到6%,进一步起到了放松银根的作用。
3.积极扩大公开市场操作。1998年5月26日,人民银行恢复了公开市场业务债券交易,加大了操作力度,扩大了交易对象,增加了交易工具,交易数量大幅度增加。这对调控基础货币供应、适度增加货币供应量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对于加强商业银行头寸管理、引导市场利率意义重大。
4.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一是利率调整频率高、运用灵活。1996~1999年,连续7次下调利率水平,这在改革开放20年来是没有过的。二是放开了货币市场利率,提高了利率的市场弹性。三是扩大了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和范围,将县以下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贷款利率上浮幅度由20%扩大到30%。四是积极推进外币利率改革。
5.改革再贴现机制。使再贴现利率与再贷款利率脱钩,首次成为独立的基准利率种类,改进了再贴现业务的操作方式,扩大了再贴现的范围,近两年再贴现余额大幅度增长,成为央行基础货币投放的重要渠道之一。 (二)加速发展货币市场,努力改变市场机制
1.建立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一是扩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统一电子联网;二是增加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交易主体,吸收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保险公司、财务公司加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三是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商业银行开展代理行业务,为众多中小金融机构进入全国银行间市场提供条件。
2.积极推进银行间债券市场改革。一是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托管、交易、结算、清算体系,为债券市场的发展提供物质技术基础;二是开通银行柜台债券交易系统,扩大债券市场覆盖面,有效提高银行间债券市场容量,增强银行间市场流动性;三是扩大交易主体,除商业银行外,原则上允许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法人机构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从事债券买卖和回购业务,通过债券转托管,沟通银行间市场与交易所市场之间的联系;四是建立商业银行债券买卖代理行制度,并逐渐形成做市商制度,活跃市场交易。
3.稳步发展票据市场。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生效实施后,票据市场业务在人民银行的推动下有了一定的发展。商业汇票及相关业务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经济比较发达、市场发育程度较高的地区,票据市场已有一定规模,成为货币市场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三)商业银行实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自我约束能力显著增强
近年来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加强内部管理,自我约束能力显著增强。经过初步改革后,商业银行计划管理的模式是,人民银行对国有商业银行总行下达贷款增量指导性计划,商业银行对分支行新增贷款,有的行实行规模管理,有的行实行存贷比例管理,有的行采取双向控制办法,各行对新增贷款控制都比较严格。 商业银行在资金管理上实行一级法人对全系统统一管理、统一调度模式,下级行资金有余上存上级行,资金有缺口向上级行借款解决,商业银行总行通过同业拆借市场、公开市场、再贷款等渠道集中运作全系统资金。未经商业银行总行授权,分支机构不得办理同业拆借和对系统外融资业务。商业银行总行通过系统内资金往来利率来引导资金流向,传导调控意图,协调利益分配。
商业银行信贷管理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建立经营、审批、监管三权分离、相互制衡的新的信贷管理体制。主要内容有:一是依据分支机构的信贷经营管理水平,上级行对下级行信贷授权。一级分行可向二级分行转授权,二级分行可向支行再转授权。二是根据客户的市场竞争能力、资产流动性、管理水平等对客户授信。三是信贷责任认定,建立信贷经营主责任人和审批主责任人制度。 (四)国有企业改革取得进展,微观主体对货币政策反应的灵敏度提高 一是以授权经营为主要形式,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逐步建立。二是公司制改革步伐加快,投资主体多元化取得明显进展。三是企业内部机制正在逐渐完善,国有企业的竞争力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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