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进行顶、底板岩性探测工作,并将探测结果及时反馈地质部门并填绘到工作图上,在巷道掘进结束后由地质部门提供整体工作区域顶、底板岩性柱状图,为相邻工作面的支护设计提供依据。
第十九条 科学优化设计,合理选择巷道位置和巷道几何尺寸及支护方式。
(1)根据地质情况及巷道用途,合理确定巷道位置,尽量选择围岩完整性、稳定性较好的位置开凿巷道。
(2)正确选择巷道断面形状,顶板压力大、裂隙发育、服务年限较长的巷道尽可能采用半圆拱断面。
(3)矿井应针对现场实际情况及时优化支护设计,严禁一种支护设计全矿套用。
第二十条 所有矿井开工建设必须根据建设进度对不同煤层的开拓、准备及回采等巷道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巷道围岩岩性分析和锚网支护设计研究,设计研究成果需经集团、市、县公司及煤矿相关人员共同参与评审通过,作为本矿今后锚杆支护设计理论依据,并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进行优化。
第五章 回采工作面顶板管理
第二十一条 回采工作面每班生产前要严格执行当班班(队)长、安全员、验收员和瓦检员的“四位一体”检查制度,对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否则严禁生产。
第二十二条 回采工作面支护质量要求
一、回采工作面必须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液压支架控制顶板,如采用其它支护方式必须经市公司及地方行管部门批准。综采工作面使用的支架、支柱、顶梁等支护设备和材料入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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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必须根据验收标准进行验收,不合格不准入井。液压支架(柱)必须根据维修标准要求进行维修,确保质量。
二、移架要及时到位,初撑力必须符合规程规定要求,支架顶梁要接顶严实,支架的初撑力不小于额定值的80%,并有可靠的监测手段和记录。相邻支架错差不超过顶梁侧护板高度的2/3,支架不挤、不咬,支架间隙不超过200mm,其最大仰(俯)角不超过7°。移架后立即支撑顶板,并及时伸出前探梁、护帮板,移架滞后采煤机的距离应根据顶板的具体情况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三、周期来压及顶板破碎时必须紧跟采机超前拉架,移架采用带压移架方式,超过规定距离或发生冒顶、片帮时,必须停止采煤,及时采取措施支护顶板,需进入煤壁区作业时,要先做好临时支护。工作面出现倒架、歪架、死架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及时处理。
四、乳化液泵站压力和乳化液质量要满足规程规范要求,液压系统严禁出现跑冒滴漏现象,要积极采用大流量乳化液泵,综采泵站压力不小于30 MPa,泵的流量要达到400L/min,综采乳化液浓度要达到3-5%。积极推广使用固定泵站模式和自动配比供液的乳化液泵。
五、工作面工程质量要做到“三直两平两畅通”。即煤壁、刮板运输机、支架均要成一条线;顶板要接实,底板要平整;上下安全出口要畅通。
六、使用木垛、戗柱、戗棚、密集支柱等特殊支护时,在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中必须有明确的规定,并按规定规范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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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七、采煤工作面须备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其数量、规格、存放地点和管理办法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八、综采采高超过3m或煤体松软易片帮时,液压支架必须有护帮板,采面支架护帮板损坏不能现场更换时,必须采取特殊支护措施。工作面不得随意留设顶底煤,特殊情况需要留设,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九、在同一采煤工作面中,不得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架(柱)。在地质条件复杂的采煤工作面中必须使用不同类型的支柱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严禁使用与工作面采高和巷道高度不相适应(超高或超低)的支架(柱),确保支架(柱)初撑力达标。
第二十三条 严禁空顶作业。
采煤工作面有下述情形之一进行作业者,视为空顶作业,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时要降级处理。
一、进入无临时支护的回采工作面机道作业时。 二、端面距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 三、端头、超前支护不符合规定者。 四、相邻两架(柱)以上支护不合格者。 第二十四条 加强重点地段顶板管理
一、工作面上下端头:综采工作面两端头必须采用液压支架支护,综采工作面支架要布满工作面和两端头,严禁出现空顶。有条件的矿井要采用端头支架支护,综放工作面必须采用端头支架。端头支护具体要求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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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超前支护:超前应力影响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加强支护的巷道长度不得低于20米。超前支护的支柱和支架必须进行初撑力监测。具备条件矿井尽量使用超前支架支护。
采用单体支柱进行超前支护的工作面,两条顺槽20m超前范围内必须支设双排柱。超前单体支柱必须采用可靠的防倒措施,支护形式、排距、柱距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巷道底软时,单体支柱必须采取穿鞋措施,以保证支护质量。
两巷超前支护单体支柱100mm柱径初撑力不得小于90kN,巷道顶板压力大、顶板破碎时要适当缩小超前支护柱距,加大支护密度,并在作业规程或专项安全措施中明确规定。
三、工作面上下两出口巷道高度,综采不低于1.8m,人行道宽度不小于0.8m。加强破碎机附近的支护,破碎机侧必须留有安全的人行通道,过往人员不得爬越破碎机。
四、切顶线支柱数量要齐全,支柱有力,挡矸有效,特殊支护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并按规程要求及时做好退锚处理。
五、工作面倾角大于15°时,液压支架必须有可靠的防倒、防滑措施,使用钢梁参与支护的要有防坠梁措施。
六、回柱放顶作业,人员必须站在有支护的安全区域进行作业,并安排专人观察顶板动态;回柱放顶方法、工作顺序、人员配备及设备工具等都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第二十五条 加强初采初放及收尾期间的顶板管理,初采初放和切眼准备、工作面安装、收尾期间要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制定严密的组织管理措施。
一、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前要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初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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