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工作场所不得打斗、吵架,不得随意透露他人私人信息,不得诋毁他人声誉。
(6)在工作时间,公司办公座机不等打接私人电话;通话应简明扼要,不得在电话中聊天;来电应及时接听,若接到不属于自己业务范围内的工作电话,或自己不能处理时,应告知正确的部门或人员。
(7)因私会客不得超过30分钟,不要影响工作,若需要较长时间,可以请假另觅会客场所。
(8)工地工作人员的着装规范参照此规定执行。另:禁止穿高跟鞋、裙子,以免行走不变,发生意外,进入施工现场需佩戴好安全帽,如因此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3、来宾接待管理
(1)宾客来访由各对口部门负责接待,应经部门负责人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可在会议室或相关部门的接待室进行,不得在非接待区域与来宾长时间交谈。
(2)接待来访客人要热情礼貌、讲文明、同客人讲话以不影响他人工作为宜,并严守企业秘密。
三、处罚规定
(一)日常工作中,行政部工作人员有权随时对所有办公室的环境不合规范的进行口头提醒,相关人员须对提醒事项进行整改,整改后相关人员应通知行政部进行复查,直到合格;整改合格后未通知行政部进行复查的,视为拒不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办公室将在公司内部进行通报批评。
(二)行政管理部门不定期组织环境检查,对办公环境不合格的应马上
要求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则对违规员工及部门负责人罚款5元/人/次,直到整改合格为止。
(三)每周六上午10:30-11:20各办公室安排大扫除,行政部11:20进行检查,检查不合格的应立即整改;行政部会对须整改的办公室进行复查,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则对办公室负责人按10元/次扣款;拒绝整改的,则对办公室负责人按50元/次扣款。
(四)严禁破坏办公环境,带到各办公室的办公垃圾和生活垃圾,必须在离开时一起带走或投放至垃圾框中,否则视为破坏办公环境,经查实,对当事人按10元/次扣款。
四、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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