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管理办法
1.目的
对供应商进行开发、评估、考核,以保证供应商长期稳定地提供满足本公司规定(含品质、价格、交期、服务等)要求的各类材料,并促使本公司产品所用的材料品质得到稳定与提升。 2.适用范围
2.1适用于向本公司提供生产物料(原料、生产辅料)及服务的所有供应商; 2.2考核奖惩的订单分配原则上不含客户指定供应商或市场垄断类供应商; 2.3季度评估时交货批次少于三次的供应商不列入评估。 3.定义
3.1新供应商:是指从前没有与本公司开展业务往来,或半年以上未发生业务往来
以及虽有往来但本次采购的物料是与以前采购的物料类别完全不同的供应商。 4.职责
4.1供应商评估小组:
4.1.1供应商评估小组由采购部、技术部、品管科、PMC部组成; 4.1.2进行新供应商的调查、评估、选择; 4.1.3定期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评估、考核; 4.1.4确立或终止同各类供应商的业务合作关系。 4.2品管部:
4.2.1提供供应商评估期内的各类物料质量统计数据及分析资料,并参与对供应商
的品质管理方面的评估。
4.3技术部:
4.3.1对供应商提供本公司的新物料样板进行确认,以及采购物料技术标准的制定,
并参与对供应商工艺技术管理方面的评估。
4.4采购部:
4.4.1负责和主导对供应商的选择与评估、评审、考核,并对已确立采购合作业务
的供应商的关系作进一步的维护、协调,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
5.作业程序 5.1新供应商的开发
5.1.1对有合作意向的供应商,由采购组织搜集/调查对方基本情况。调查的主要内
容有:营业执照、企业规模、资金状况、设备生产条件、供货能力、企业信誊、品质/技术保障能力等,并将调查结果填写于《供应商调查表》上。
5.1.2采购根据《供应商调查表》的相关资料,评审采购的可行性。经过调查有意
向的主要供应商,由采购主导并组织供应商评估小组指派的相关人员对该厂商进行实地考察、评估(零星/辅助易耗材料厂商除外)。参加评估的部门指定人必须独立如实地评估该企业的生产规模、品质、技术现状,并将评估结果客观地记录于《供应商现场评估表》中。由采购上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合格的厂商可以作为初步评估合格的供应商。
5.1.3经总经理审批合格的厂商可以作为初步评估合格的供应商,由采购根据已审
批有效的《供应商现场评估表》更新《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将更新后的《合格供应商名录》转企业管理部受控,受控后派发至采购以作为同合格供应商开展购货合作业务,同时派发至品管部作合格供应商检验、发至财务部一份存档稽查。
5.1.4企业管理部须将录入《合格供应商名录》中的所有供应商必须建立《泽宇供
应商基本资料卡》进行管理与备案。
5.1.5凡符合以下条件之厂商,可由采购员要求供应商填写《泽宇供应商基本资料
卡》,随同相关证明文件一并缴回后,即可申请登录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无需进行现场评审: A.客户指定之供应商。 B.国外供应商/外包商。 C.贸易商、经销商。
5.1.6除5.1.5所规定之条款和总经理特定可开展业务外,凡是没有录入《合格供
应商名录》中之供应商一律不得办理购货业务。
5.1.7成为合格的供应商后,采购可组织提供样板交由开发部进行试用。其相应之
新物料试用相关作业见《新物料试用管理规定》执行。
5.1.8样品依相关规定试用合格,价格依《物料、物品报价审批作业流程》评审确
认通过后,可进行小批量性采购。
5.2供应商供货情况考核与定期评估
5.2.1《合格供应商名录》中的供应商或正在交易的所有供应商(5、1、5情况除外)
须依实际交易情形实行每季度进行一次评估。
5.2.2定期评估按以下方式进行:
A.订单状况、交期、配合及服务情况方面由采购评估,主要依据来源为《供
应商交货统计分析表》;
B.质量方面的评估:由品管部提供本评估期各来料品质的相关资料填制在
《供应商品质评分表》中,经品管部经理审核后交采购录入《泽宇供应
商定期评估汇总表》中。
5.2.3对产品有影响的主要材料供应商的定期评估,除执行5.2.1程序外。需由采
购主导组织品管部、开发部指派专人进行实地评估(每年度应至少组织一次),并将现场评估的结论客观、公正地记录于《泽宇供应商定期评估表》上,并由采购呈总经理审批。以确保此部份主要供应商所供材料的品质能持续、稳定地提升且符合本公司的质量要求,审批后再录入《泽宇供应商定期评估汇总表》实地评估栏中。依照5、1执行作业。
5.2.4《泽宇供应商定期评估汇总表》按质量、交期、服务(配合度),评定等级进
行评估考核。其中质量配分:占30分;交期达成率配分:占30分;服务(配合度)配分:占20分;价格水平配分:占20分。
5.2.5质量得分:由品管部统计进料批次合格率得分,制程零退率得分(取消),以
进料批次合格率×质量配分比,见《供应商品质评分表》。如某供应商其交货100批次,合格90批次,则为(90/100)×质量配分=27分。
5.2.6交期达成率得分:由采购依《供应商交货统计分析表》资料,以“交货准时
率”×交期配分得出。
5.2.7服务(配合度)得分:依《供应商交货统计分析表》资料,影响生产批次1
次即扣除2分,直至扣完为止。
5.2.8价格水平得分:在整个市场行情下降时,供应商自行降价的不扣分,通知其
降价才配合进行的1次扣2分,通知其降价拒绝降价的分值为0。
5.2.9供应商评估总得分为:质量得分+交期得分+服务得分+价格水平得分。并须将
得分情况记录于《泽宇供应商定期评估汇总表》中。
《泽宇供应商定期评估汇总表》中等级的注明与界定:
一级供应商:总得分≥90分以上;
二级供应商:70≤总得分≤89; 三级供应商:60≤总得分≤69; 不合格供应商:总得分≤60以下;
评估后的《泽宇供应商定期评估汇总表》须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将生效的《泽宇
供应商定期评估汇总表》交至人事行政部更新《合格供应商名录》发放至采购、品管部执行作业。
被评为不合格的供应商暂不列入《泽宇合格供应商名录》中,由采购、品管部、开
发部协商达成共识后发出《供应商处置申请表》,由采购呈总经理核准后执行。
《供应商处置申请表》经总经理核准为纳入不合格供应商时,由品管部将《供应商
处置申请表》交人事行政部将该不合格供应商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删除,并重新更新《合格供应商名录》至相关单位。若是经总经理核准为纳入暂保留的供应商时,则无须作《合格供应商名录》更新,但须在该供商档案中记录不合格事项。出具通知单知悉采购作进货下《采购订单》时应区别对待。
5.3.1新外协厂商的选择与评审
A.外协厂商的选择的选择应遵循“保证质量、保证交期、效益明显”的原则。B.对有合作意向的外协企业,由采购进行基本情况的调查,具体按5.1相关条款执行。
C.评审完成后,供应商评估小组将评估结果客观、公正记录于《泽宇供应商
前期评估表》上,由采购报总经理审批合格后,可以作为前期评估合格的外协厂商。
D.前期评估合格的外协厂商,由采购选择1-2件产品交该企业打样,由品管
部对样品进行确认,确认合格的,由采购报总经理审批完成后,方可录入《泽宇合格外协厂商名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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