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 作业指导书 ATQTS/MS.QTIJL01:2011 第1页 共2页 第2版 第0次修改 颁布日期:2011-05-15 滚筒式车速表检验台检定作业指导书
一、 目的
为了确保滚筒式车速表检验台检定工作的规范进行,制定此作业指导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滚筒式车速表检验台计量性能的检定。
三、检定依据
JJG 909-2009《滚筒式车速表检验台》 四、控制程序:
准备工作:在检定工作开始前,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对计量标准进行确认,计量标准须在检定合格有效期内,做好计量标准使用前,使用过程中和使用后的工作状态记录及工作温湿度记录。检定使用标准器:非接触式转速表,游标卡尺。 1、工作环境条件
温度:(0~40)℃,相对湿度:≤85%RH,电源电压:AC(220±22)V 2、操作程序 2.1.外观检查:
1、车速台应有清晰的铭牌,铭牌上标明设备名称、规格型号、额定载荷、滚筒直径、额定或允许的最大测速值、制造厂名、生产日期、出厂编号等。 2、漆膜外观整洁、完好,台架无明显裂痕及变形。 2.2一般要求:
1、开关、按钮、插座及接线端子等应有明显的文字或符号标志,操作件应灵活可靠。
2、滚筒表面完好,转动灵活,活动部件功能完好。
3、数显式:显示仪表清晰,不应有影响读数的缺陷,速度测试示值采样保留时间不小于8s,显示不应有缺笔画、闪烁等现象。
4、指针式:多段显示应有显示段的转换指示,表盘刻度清晰,指针摆动平稳,没有跳动、卡滞等现象。 2.3检定工作:
1、用游标卡尺(长量爪)分别测量左、右主滚筒(安置有传感器)的两端和中间共三点的外径,按公式分别计算左、右主滚筒外径允许误差,取左、右主滚筒
编制: 批准:
安顺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 作业指导书 ATQTS/MS.QTIJL01:2011 第2页 共2页 第2版 第0次修改 颁布日期:2011-05-15 外径允许误差中的大者作为检定值。
2、将车速台显示仪表调零后转动滚筒,然后使滚筒自由停转,记录每一次偏离零位的值,连续三次。三次中最大偏离零位的值即为零值误差。 3、车速台调整零位后,每隔5分钟观察一次显示仪表,连续三次。 4(1)、在车速台主滚筒上作好明显标记,并安装好转速表(或测速仪)。 (2)、将汽车缓慢地驶入车速台,使汽车驱动轮置于前、后滚筒之间,并与前、后滚筒可靠地接触。驱动车速台滚筒使其稳速旋转。当车速台示值在30km/h、40km/h、60km/h时,同时分别记录车速台显示仪表示值和转速表(或测速仪)的示值。每个点重复3次,按公式计算各点3次测量的示值误差。将各点3次测量计算出的示值误差取平均值作为该点检定值。 3、数据处理。
4、检定结果的处理:经检定合格车速台出具检定证书。不合格的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并列出不合格项及数据。 5、检定周期:车速台的检定周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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