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规定的上限要求。根据2001年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颁布的电力行业标准《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中指出:N.1准则为正常运行方式下的电力系统中任一元件(如线路、发电机、变压器等)无故障或因故障断开,电力系统应能保持稳定运行和正常供电,其他元件不过负荷,电压和频率均在允许范围内。这通常称为N.1准则。电网供电安全准则有:N—l准则、准N一2准则和N一2准则。城市配电网的供电安全通常要求是采用N一1准则。在供电安全特别重要的地方也有采用准N一2准则或N一2准则。
2)中压配电网具有一定的备用容量,一般应有50%裕度,当任一元件检修和故障停运时,应通过倒闸操作能保持向用户或非事故段用户继续供电,转移负荷时配电网的各元件不过负荷、不限电。变电站两台主变同时停电时,公用线路应调出60%以上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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