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梁弄镇委员会
关于在全镇农村无职党员中开展设岗定责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村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党员的教育管理,使广大农村党员“有职有责、有岗有位、有位有为”,推进镇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农村无职党员中开展设岗定责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义务为依据,结合新时期农村改革发展的实际,积极探索无职党员发挥作用的新途径。通过对农村党员设立岗位、定立职责,解决过去农村无职党员“无权管事、无岗办事、无需理事”的问题,使不同类型的党员都能有用武之地,真正成为科学发展观的实践者。
二、实施范围 全镇各行政村党组织。 三、设岗定责的方法
1、设岗原则:按需设岗,因事设岗,因人选岗,以岗定责,责任到人。
2、设岗类型: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任务,一般可设立党建工作宣传岗、经济发展带领岗、科技示范引领岗、重大事务参谋岗、党务村务监督岗、困难群众帮扶岗、文明新风督促岗、村容村貌管理岗和社会治安维护岗等。具体岗位的设置和增减,
各村党组织可根据本村的党员状况和人口多少、工作量大小来确定,也可选择2—3个岗位来进行。
3、设岗对象:农村无职党员的设岗对象为党组织关系在村里且不在村“两委”班子中担任职务的农村党员,凡有能力履行义务的农村无职党员,都要有明确的岗位和职责。同时,也可以把那些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年纪较轻、素质较高、有一定特长的积极分子也列为上岗对象,用上岗履行职责的实践,增强他们的党性锻炼。
四、实施步骤
各村党组织要以农村党员教育活动点或党小组为单位来开展这项活动,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1、以村党组织为单位进行调查摸底:一是调查了解各党员教育活动点或党小组党员的年龄、文化、能力、素质(特长)、分布状况以及家庭情况,并进行综合分析、登记造册;二是收集整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到需要无职党员发挥作用的支点,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合理设置党员岗位提供科学依据。
2、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各村党组织合理确定本村的党员履职岗位,并将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及岗位职数进行公开,分解到各党员教育活动点或党小组,由各活动点(党小组)组织开展这项活动,明确“设岗定责”活动的目的意义。
3、由各党员结合自身能力和工作情况,以确保有效工作开展为前提,量力而行,选择一个岗位。
4、岗位认领以后,由各村党组织审定,在9月15日前上报镇组织办进行备案,并要在村宣传窗、公开栏中将党员设岗定责情况
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要将不能尽责的党员也上报,并注明不能尽责的理由,与党员设岗定责情况表一并上报。
5、党员上岗后,各村党组织要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加强指导。对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制定出改进措施,以确保党员履职尽责,使设岗定责工作落到实处。
6、履岗评岗:各村党组织在年终要对党员履岗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采取党员个人述职自评、群众民意测评、支部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评定优秀、胜任、基本胜任、不胜任四个等次,考评情况将作为党员民主评议和优秀党员评选的重要依据,做到奖优汰劣,充分激发党员的履职热情。
五、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开展培训。要围绕增强农村党员服务群众、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能力,认真组织实施“农村党员素质提升工程”。利用各级党校、远程教育网络和党员教育活动点等平台,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的方法,对党员分类进行岗位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效果。各党组织要把设岗定责工作作为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集中时间和精力,认真做好工作,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以人为本,因人设岗。要充分考虑无职党员的素质、特长、年龄、体能、居住等情况,尊重党员意愿,发挥党员特长,因地制宜,因人而异。鼓励党员自愿参加“设岗定责”,适时适度,量力而行,不搞强迫命令,不给党员工作生活增加负担。
3、认真实施,务求实效。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充分体现就近便利、注重实效的精神,防止操作程序过于繁琐。及时调
整充实“设岗定责”内容,逐步扩大“设岗定责”范围,确保常抓不懈,抓出成效。
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是镇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村一定要认真抓紧抓好,并创出一定特色。实施过程中的一些好的做法和典型要及时报镇党委。
附件:
、梁弄镇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岗位职责
、梁弄镇农村党员设岗定责情况汇总表 、梁弄镇未认领岗位的农村党员情况汇总表 、梁弄镇农村党员履岗情况考评表
201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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