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发布环评管理中九种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环发[2015]52号)
附件
水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
性质:
1.开发任务中新增供水、灌溉、航运等功能。 规模:
2.单台机组装机容量不变,增加机组数量;或单台机组装机容量加大20%及以上(单独立项扩机项目除外)。
3.水库特征水位如正常蓄水位、死水位、汛限水位等发生变化;水库调节性能发生变化。
地点:
4.坝址重新选址,或坝轴线调整导致新增重大生态保护目标。 生产工艺:
5.枢纽坝型变化;堤坝式、引水式、混合式等开发方式变化。 6.施工方案发生变化直接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集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
环境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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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枢纽布置取消生态流量下泄保障设施、过鱼措施、分层取水水温减缓措施等主要环保措施。
水利建设项目(枢纽类和引调水工程)
重大变动清单(试行)
性质:
1.主要开发任务发生变化。
2.引调水供水水源、供水对象、供水结构等发生较大变化。 规模:
3.供水量、引调水量增加20%及以上。 4.引调水线路长度增加30%及以上。
5.水库特征水位如正常蓄水位、死水位、汛限水位等发生变化;水库调节性能发生变化。
地点:
6.坝址重新选址,或坝轴线调整导致新增重大生态保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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