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建设保证措施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道G228平阳至苍南段鳌江跨江大桥工程
廉政建设保证措施
浙江公路水运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年
4
口
月
国 2016
廉政建设保证措施
为了进一步规范监理人员的行为,净化工程建设环境,预防和遏制监理工作的腐败现象,保证工程质量,有效地控制工程费用。按照《现场监理“十不准”》和《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职业道德规范》,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人生观和权力观,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增强防腐拒变能力,不断提高监理人员的整治素质和综合素质,做一个合格的监理人员,建设一只合格的监理队伍。
针对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监理办将采取以下保证措施: 1、保证监理人员有较好的素质,为此监理公司选拔了品行端正、业务熟练、工作认真的人员组成监理工作班子,为廉政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在工作中广泛开展廉政告知活动和职业道德教育,随时提醒监理人员规范自己的行为。
2、建立了监理办党小组,直接对公司党委负责。加强党小组的监督职能,从组织上、制度上、行动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理念入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活动。监理办党小组负责督促监理办全体人员,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决不手软,做到廉政问题一票否决制,杜绝腐败问题的出现。
3、监理工作初始,监理办制定了廉政管理体系,各级监理人员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监理员对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明确了监理办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分工及其职责范围。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第一责任人,加强监理办的党风廉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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