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管理;联系有关行业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六)消费品工业处
组织制定并实施轻工、纺织、医药等的行业发展规划,提出产业发展的方向、重点和项目布局并推进实施;研究提出行业发展的经济、技术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发布产业信息,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相关行业产业政策相符性审查和生产许可准入等事项,承担本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有关工作;依法承担有关行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预审工作;对本行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技术创新等项目及财政用于本行业有关专项资金进行初审,协助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制定和组织实施传统工艺美术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相关大师、名人的评审和推荐工作;按规定承担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参与相关行业产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联系有关行业协会的业务工作;承担盐业行政管理、烟草工业和专卖管理的联系协调工作。
(十七)电子信息产业处
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的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拟订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组织协调国家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推动信息技术成果产业化,指导产业结构调整;推动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指导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创新和利用外资工作;参与组织实施国家电子发展基金和科技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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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中的电子信息产品项目,跟踪推进信息产业重大项目建设;指导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园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承担相关资质认证工作;承担对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八)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
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及重点专项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基地、园区及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推进软件产品研发与产业化,推动软件应用,参与组织实施与跟踪管理国家和省有关专项中软件类项目;承担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运营分析工作,指导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按规定开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认定、软件产品登记、系统集成资质认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等相关资质认证管理;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推进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和正版化。
(十九)信息安全处(省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办公室) 组织制定并实施信息安全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相关政策和技术规范,协调推进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组织开展风险评估等基础性工作;协调开展和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系统安全保障;承担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协调处理重大事件;统筹规划、协调推进信息安全公共基础项目建设,促进信息安全产业发展;承担信息安全相关服务机构监督管理,依法指导管理电子商务认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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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协调开展信息安全知识、技能的社会宣传与培训;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指导协调地方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承担省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二十)信息化推进处
制定并组织实施信息化发展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相关的支持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协调全省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部门的网络互通和业务协同;提出信息化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对口部门和本省用于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承担部门预算内的政府信息化项目的审核、监督及绩效评估工作,组织规划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指导推进社会公共事业、社区管理服务、城市建设和交通管理、农村等领域的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承担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二十一)企业信息化处
制定并组织实施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的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相关的支持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推进应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指导协调电子商务发展,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信息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协调和推进智能卡、银行卡产业发展,推进重大智能卡应用项目实施,推广基于银行卡的各类应用;推进无线射频识别技术产业化和应用推广。
(二十二)信息资源与基础设施处
指导协调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承担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共享的协调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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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相关的支持政策;组织推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发展,跟踪推进信息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组织指导相关部门制定通信管线、公共通信网(有线、无线)、专用信息网的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推进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信息网络的互联互通;负责信息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制订。
(二十三)中小企业综合协调处(省民营经济投诉中心) 负责全局业务综合协调工作;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中小企业法规、方针、政策;拟订促进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及政策;承担中小企业系统的行政复议工作;组织中小企业发展与改革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中小企业发展扶持资金的预算、管理与监督工作;承担民营经济投诉工作。
(二十四)中小企业改革发展处(融资担保处)
指导中小企业改革和制度创新,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组织企业家队伍培训工作;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提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政策措施;承担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与变更审批、关闭和日常监管;开展中小企业创业辅导,指导创业基地建设。
(二十五)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处
承担中小企业经济信息的统计、汇总、分析与发布工作,监测中小企业发展态势;指导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推动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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