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怀瓘《玉堂禁经》
夫人工书,须从师授。
必先识势,乃可加功;功势既明,则务迟涩;迟涩分矣,无系拘跔;拘跔既亡,求诸变态;变态之旨,在于奋斫;奋斫之理,资于异状;异状之变,无溺荒僻;荒僻去矣,务于神采;神采之至,几于玄微,则宕逸无方矣。设乃一向规矩,随其工拙,以追肥瘦之体,疏密齐平之狀,过乃戒之于速,留乃畏之于迟,进退生疑,臧否不决,运用迷于笔前,震动惑于手下,若此欲造玄微,未之有也。
今论点画偏旁、用笔向背,皆宗元常、逸少,兼递代传变,各有所由,备其规范,并列条贯。 一、用笔法
夫书之为体,不可专执;用笔之势,不可一概。虽心法古,而制在当时,迟速之态,资于合宜。大凡笔法,点画八体,备于“永”字。 X
侧不得平其笔, 勒不得卧其笔, 弩不得直,﹝直则无力。﹞ 趯须【足存】其锋,﹝得势而出﹞ 策须背笔,﹝仰而策之。﹞
掠须笔锋,﹝左出而利。﹞ 啄须卧笔疾罨, 磔須【走历】笔。﹝战行右出。﹞
八法起于隶字之始,后汉崔子玉历钟、王已下,传授所用八体该于万字,墨道最不可遽明,又先达八法之外,更相五势以备制度:
门 一曰钩裹势,须圆而憿锋,「罔」、「闵」二字用之。 刀 二曰钩努势,须圆角而趯,「均」、「匀」、「旬」、「勿」字用之。
、 三曰衮笔势,须按锋上下衄之,「今」、「令」字下点用之。
〡 四曰抬笔势,紧策之,钟法「上」字用之。 一 五曰奋笔势,须险策之,草书「一」、「二」、「三」字用之。
又有用笔腕下起伏之法,用则有势,字无常形: 一曰顿笔,摧锋骤衄是也,则努法下脚用之。 二曰挫笔,挨锋捷进是也,下三点皆用之。
三曰驭锋,直撞是也;有点连物则名暗筑,「目」、「其」是也。
四曰蹲锋,缓毫蹲节,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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