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武汉大学研究生足球赛
秩 序 册
主办单位:武汉大学体育部 比赛时间:2009年5月9日至21
日2009年武汉大学研究生足球赛
一、主办单位:
武汉大学体育部
竞赛规程
二、承办单位:
武汉大学体育部,
武汉大学研究生会(协办)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2009年5月9日至21日在武汉大学桂园足球场举行。
四、参赛单位
经管、城设、数院、政管、物院、土建、国软、历史、资环、软工所、新闻、口腔学院、法学院、计科、水电、生科院、遥感实验室、电气、电信、动机院、遥感院、多媒体、化学院、印包系、测绘院。
五、参赛资格及报名
1、运动员资格:运动员必须经校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有正式学籍的研究生,必须是该院系的学生。
2、报名:每队限报领队1人(必须是院、系负责人或辅导员),教练员1人,运动员16人。未报名队员不得参加比赛。参赛队报名单必须加盖公章,于2009年5月1日前发到指定邮箱lee_sunshine@126.com
六、竞赛办法
1、本次比赛执行国际足联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2、本次比赛分二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采取分组循环,通过抽签将二十五支球队分成八组,分别进行单循环比赛,小组前两名进入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一场决出胜负。若全场比赛踢成平局,以罚点球决出胜负。
3、全场比赛时间为60分钟,上下半场各3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0分钟,比赛使用5号足球。比赛为8人制,在1/2足球场进行。
4、教练必须填写上场队员名单和8名替补队员名单交裁判员,每场比赛可替换5名队员,队员一经替换出场,不得再次上场。
5、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穿布面胶底鞋,每队必须穿统一且有明显号码比赛服上场比赛,队长须佩袖标。每场比赛上场队员留学生不能超过2人。
6、运动员累计三张黄牌或一张红牌都将停赛一场,运动员红黄牌的处罚,在下一阶段的比赛中仍然有效。
七、比赛计分和决定名次
1、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小组比赛积分多的队名次列前。
2、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到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总数多者,名次列前; (4)以抽鉴的办法决定名次;
(5)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取消该队比赛资格,对方以3:0计胜。如该场比赛的实际比分决胜大于或等于3个球,则以当时的实际比赛结果为准。同时进行通报批评。
(6)在比赛中,若比赛队弃权或罢踢,取消该队应得名次,全部比赛成绩以0:3负计算,并视情节给予处罚,决定权在仲裁委员会。
八、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仲裁委员会在比赛前、比赛中、比赛后对参赛运动员的学生证认真核查,如在比赛中、比赛后发现有不符合比赛资格者,将取消本人或其所在队的比赛资格和成绩。
2、凡对参赛运动员(队)的资格问题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需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经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书》,方可受理。
九、录取前8名并给予奖励。
十、如遇雨,请到第一教学区体育馆看黑板通知或打咨询电话:68762390 十一、其它事宜
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规程解释权属体育部。
武汉大学体育部 2009年5月8日
仲裁委员会:杜耀权、胡剑波、朱华、任为民、张新生、 宣 传:刘振清 安 全:王崇才 裁 判 长:余爱斌
副 裁 判长:方 云、 胡晓华
裁 判 员:曾丹平、王焕楠、何建波、赵鹏等
武汉大学研究生足球赛参赛球队名单
领队:焦 丽队员:熊启跃陈 扬郭 涛领队:秦 靓队员:刘 通乐业凯林亚虎领队:王忠海队员:蒋 威何得彪徐 凯领队:张 亮队员:陆振峰康 新黄 飞
经济与管理学院
教练:吴 亮
赵 阳 姚彬彬 刘 锐 朱 博 韦 鑫 李晓溪 吴 聪 黄奥博 吴 柯 马迎公 阮琼山
城市设计学院
教练:魏 伟
郑红彬 莫琳君 余 刚 于 沣 冯 辉 刘 峰 李韵松 夏 晶 戢运杰 张 琳 孙 正
数学与统计学院
刘宗钰 姚 洪 杨 森 李松子 郑 跃 闫 冬 焦欲霖 邓乐葳 何大为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熊 伟 刘 啸 吴绍尧 余 坤 黄 圣 郭沅鑫 赵永建 周尤正 常 涛 赵 坚 罗 巍
苏 鹏 蒋承敏 雷贵州 朱俊波 李富鸿 石跃勇 邓之锴 江丰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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