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招标人:
我单位在参加你单位组织的 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提供虚假材料; 2、我方严格执行现行萧山区关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有关规定; 3、我方无资质挂靠或参与串标、围标及抬标情形; 4、我方不存在招标公告备注(其他说明)中影响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的情形;
5、项目负责人无被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或暂停执业,且在限制期内;
6、我方没有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停止市场行为的处罚且在限制期内,也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
7、我方没有向招标人、代理机构等采用非法手段谋取中标; 8、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9、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投标方案、项目负责人等内容组织实施;
10、若我方违反上述承诺,隐瞒、提供虚假资料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组织实施或参与串标围标等行为,被贵方发现或被他人举报查实,无条件接受招标人、行政监督部门作出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对造成的损失,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6
附件4
工程结算承诺书
(招标人):
若我单位中标承建 项目,并郑重承诺:若我方编制的工程结算(包括变更)造价核减额超过5%的,工程结算(包括变更)审核追加费用(以超过5%以外的核减额为基数,按5%计算)由我单位支付,由你单位从应付我单位的工程款中扣缴。
该工程为政府性投资项目,我方同意按国家造价管理及萧山区政府性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区政府投资审价中心或区审计局审定的工程结算,与我方办理最终价款结算手续。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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