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叔新《汉语描写词汇学》缩略型改造法
人们往往先在口语中把固定语简化,缩略为形式简短的单位—词或较短的固定语。而后它们又往往会进一步用到书面语中去。
由缩略型改造法造出的缩略语,包含双音节的和三音节的两类。双音缩略词绝大多数属于名词,其他词类的很少。它们只需保留固定语两个直接组成成分中各一个较有代表性的单音语素(或代表字),使它们连接起来,同时摒除所有其余的语素,便得出双音缩略词。
三音节的缩略词全是名词。都有两个直接成分:其中一个是取自固定语中某个词(或语)的有代表性的单音语素(或代表字),另一个则包含两个语素——取自固定语中的一个词、两个词或多个词。
简称的词谈不上是新造的。把简称看做是缩略,会模糊缩略造词的性质和范围,会使缩略改造法难以正确的确定和认识。
葛本仪 《现代汉语词汇学》 简缩法
简缩法是一种把词组的形式,通过简缩而改变成词的造词方法。汉语中有部分事物的名称是用词组的形式表示的,由词组简缩成词,也是新词产生的途径之一。
用简缩法造出的词,因为是对原有词组简缩而成,所以新词的意义和原词组的意义是完全相同的。由于简缩手段不同,所以有些简缩词从表面形式上即可以看出其意义来。
简缩法造词,用简缩手段简缩而成的成分不一定都是词,有的仍是被简缩了的词组。
刘叔新在 《汉语描写词汇学》中, 把词语的缩略认作是五种造词法中最常应用的一种。 “ 人们往往先在口语中把固定语简化,缩略为形式简短的单位—词或较短的固定语。而后它们又往往会进一步用到书面语中去” 刘先生在造词法的阐述中,把缩略的对象限定在固定语范围之内,并且指出缩略语从口语应用到书面语应用的发展演变顺序。虽然刘先生把词语的缩略看成是一种造词法,但把 “ 北大” “ 四化”“三中全会” 等缩略的说法也统称为缩略语, 这与一般的研究并不冲突。 此外在刘先生的缩略理论中, 认为简称和缩略是性质不同的两种现象, 而且 “不固定的言语自由组合就根本不是须要缩略的语言单位本原形式,谈不上缩略的问题 ”。
王立廷、沈基松、张小平著的 《缩略语》一书认为缩略词语有词有语,不过按照汉语习惯, 缩略词语可以简为缩略语。 与此相对,一种说法的完全形式,则称之为原词语。 并且给缩略语定义为:“ 普通话中由固定说法经过压缩和简略而形成的词语”。与 《 中国
大百科全书一语言文字》对缩略语的定义相比,王立廷等人的研究对象确定在汉语范畴, 而且是现代汉民族共同语即普通话中的缩略语研究。而 《中国大百科全书一 语言文字》所定义的缩略语不是某一种具体语言的,而是指世界各种语言的缩略词语。《缩略语》 一书认为,缩略的原词语是“固定说法”。 作者之所以采用 “固定说法”意在区别以往学术界认为缩略语的原词语几乎都是 “ 固定短语” 一说,提醒人们注意缩略语的原词语不仅是名词性的固定短语, “ 还包括非名词性短语,也包括词 ( 照相机” 缩略为 “相机”),甚至包括句子 (“ 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缩略为 “农转非”)。
徐国庆《现代汉语词汇系统论》中,把缩略语定义为:“从较长的原词语中抽取代表成分所组造成的简短的语百单位,可以统称为缩略语”。 其定义表明缩略语的对象可以是词组,也可以是词,并且没有使用 “ 固定”之类的词语,而是采用 “ 原词语” 一说,使缩略的对象范围显得更加宽泛。而且其缩略方法更明确地指出是 “抽取代表成分” ,这里所谓的抽取代表成分不但指从原词语中抽取主要的表义部分, 往往是因时、因地、因词语而异的,因习惯而异的。虽然抽取主要表义成分, 有利于提高缩略语使用与理解的连续性, 但词语的缩略并非是抽取主要成分所能概括得了的。 而且在从繁到简的过程中, 需要经过人们对抽取的代表成分进行重新的组织与创造活动, 同时表明构造缩略语的材料是从原词语中抽取而来的。
分析以上关于缩略语的定义,对缩略语的认识的共同趋向是: 1、为了使用快捷方便而缩略;2、缩略的对象包括词,也包括短语,甚至包括句子;3、缩略的结果有词也有短语;4、词语形式由繁变简的基本缩略方法是缩合、节略、用数字缩略等。 对缩略语认识的分歧点在于:1、词语的缩略归属于不同的研究范畴, 一是归属于词汇学; 一是归属于修辞学;2、关于缩略的现象,一说坚持把固定短语作为缩略的对象,自由词组的缩略不能归属于缩略范畴,另一说认为固定短语是缩略的对象,但自由词组的缩略也属于缩略,并且数量越来越多;3、有人把缩略语作为一种独立的词汇现象来分析研究,有人把缩略语看成是一种造词法,归入复合词研究。
——摘自《汉语缩略语研究》
在对外汉语教学中,如果指出缩略词所从出的原形,根据原形理解词义,会大大淡化生词的陌生感,易于学习者理解和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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