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校内基础津贴分级管理办法2012温州大学
为深化绩效工资改革,进一步完善学校收入分配制度,
年校内岗位聘任等2012年开展的岗位设置和2011结合学校
实际情况,特制定校内基础津贴分级管理办法。
一、教学科研人员的基础津贴分级
教学科研人员的基础津贴分为十一个等级,分别为一至
十一级,一级为最高,十一级为最低,其中具有正高级职务
的分一至四级,具有副高级职务的分五至七级,具有中级职
务的分八至九级,初级为十级,见习期为十一级。
(一)分级办法
一、二级基础津贴以及低职高聘人员的基础津贴由个人
学院审核推荐,学校严格按照条件择优分级。申报,
三至十一级基础津贴由学院制定分级条件并按照学校
其中,三、四规定的指导性意见和岗位结构比例予以分级。
:3级岗位结构比例为类的A(其中设有校重中之重学科7
五、六、七级岗位结;)6:4学院三、四级岗位结构比例为
;八、九级岗位结构比例为4:4:2构比例为 。6:4
各学院制定的分级标准与方案须报学校备案。
(二)基础津贴分级的业绩条件 二级及以上基础津贴的业绩条件1.
以上基础津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二级 及
1
项1主持国家级项目)上一聘期内并任现职以来,1(
项或作为负责人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2或省部级项目
及以上,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
)上一聘期内并任现职以来,单项纵向教学、科研2(
200建设经费 万元及以上项目负责人。 一级基础津贴岗位从申报二级基础津贴岗位以上的人
员中按一定比例通过评审产生。 三级基础津贴的基本业绩条件2.
三、四级基础津贴由学院根据岗位结构比例进行分级,
但聘为三级基础津贴的教学科研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 一:
)上一聘期内或任现职以来(指上一聘期
内取得高1(
,作为负责人获得厅局级科研成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下同) 果二等奖及以上;
)上一聘期内或任现职以来,获单项教学科研成果2(
分以上;10(项目、论文、获奖等)奖励分
等和一次B)上一聘期内,教学业绩考核获得两次3( 等及以上。A
五至十一级基础津贴的具体业绩条件由各学院根据岗3.
位结构比例、专业和学科的实际情况制定标准。
低职高聘的基本业绩条件)三(
低职高聘仅限于具有副高级职务的人员高聘为四级基
础津贴岗位,不设其他等级。申报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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