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开展“我的评价故事”案例征集评选的通知
各校科研负责人:
在北京市教委统一部署下,全市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均稳步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并取得了积极的成效,涌现出来近千名先进个人。在当前深化素质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背景下,从教师、学生角度挖掘、提炼反映实践状况的典型案例,有利于进一步有针对性地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为此,北京市基础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推进项目组拟于2015年开展“我的评价故事”案例征集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与北京市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教师、学生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程序
(一)参评教师、学生提交“我的评价故事”。撰写故事时,要有事件起因、发展过程、结果和反思。教师要重点描述自己或者学生通过评价在观念转变、主要做法、行为变化等方面的事例,强调个体内心冲突和改变;学生要重点描述自己参与评价的认识、态度、行为变化等方面的事例,强调个体的内心感受和发展变化。(字数在4000字以下)。
(二)各校科研负责人要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践,组织、指导、推荐教师、学生参加案例征集评选。
(三)区级专家评审小组对各校申报材料进行评选,对评出的区级一、二、三等奖进行表彰,同时推荐其中优秀案例进入市级评选。
(四)市级专家评审小组对区县推荐申报的材料进行集中评选。 三、具体要求 1.申报材料数量要求
申报“我的评价故事”典型案例数量要求:教师每校10—15份、学生每校10—15份,完中及一贯制学校教师、学生分别为15—20份。申报个人不得超过两份,每份案例署名不超过两人。
2.申报案例电子稿命名方法
各校将申报材料分别进行命名:教师申报材料命名格式为“J+学校名称+教师姓名”,学生申报材料命名格式为“X+学校名称+学生姓名”。
3.申报材料电子文件夹要求
学校申报材料文件夹统一名称为“学校名称+我的评价故事”,内含以学段命名的1—3个文件夹,其具体格式为:
“学校名称+小学”(内含教师、学生两个文件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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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初中”(内含教师、学生两个文件夹) “学校名称+高中”(内含教师、学生两个文件夹) 4.案例格式要求
案例封面:编号、题目、学校名称、姓名、电话(学生可填写指导教师电话)。 案例标题:黑体,小四号字;“我的评价故事”作为副标题,请认真设计好主标题。
正文:宋体,小四号字,行距22磅 申报案例用A4纸打印(1份)。 5.目录格式要求
请各校完成附件中的教师和学生申报材料目录,具体格式见附件1、附件2。 四、提交要求
1.电子版提交:请各校于2015年4月2日(周四)16:00前,将申报的案例及目录电子版发送至ftjks@163.com。
2.文本版提交:请各校将申报的案例纸质材料及目录纸质版报送丰台教科所(丰台区南四环中路38号)二层中学校长工作室,文本材料集中报送时间为:2015年4月1—2日(周三、四)两天。
联系人:孙燕 13911557888
丰台区教科所 201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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