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4一次采购设备合同估算金额在50万美元及以上的进口设备采购,由集团公司组织,其他进口设备采购由公司组织,具体执行CT.5.5《进口机电设备采购管理办法》。 4.2采购计划
设备采购实行计划管理,所有采购设备必须依据公司下达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长滩资产投资计划、安全环保隐患治理计划、零星设备购置计划等,按计划实施采购。 4.3设备选型
设备选型应在集团公司统一设备供应商库中选择,采购的设备应是核定准入范围内的品种,具体执行CT.5.2《设备供应商管理办法》和CT.5.3《设备选型实施细则》,填写设备选型单。 4.4 ERP计划管理
4.4.1公司所属单位应按照设备选型上报ERP计划,根据ERP计划审批结果,确定采购方式(内委采购或自行采购)。 4.4.2 ERP计划中查询不到物料编码的需到中国石油公共数据编码平台(MDM数据平台)进行查询分发。
4.4.3中国石油公共数据编码平台(MDM数据平台)中查不到物料编码的需要在MDM中进行申请,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4.5采购方案
公司所属单位应依据设备选型单,编制采购方案并按照权限范围上报装备处审批,采购方案必须使用集团公司或公司相关模板(执行两级集中采购结果的采购除外),主要内容包括:项目
依据、采购方式、组织机构、评标方法、授标原则等;采购方案上传附件包括设备选型单、设备选型评审报告、不招标公示、技术方案等内容。 4.6采购方式
设备采购原则上采用招标采购方式。不符合招标采购条件的可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询价采购、单一来源谈判采购等方式。 4.6.1招标采购
单次采购估算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或单次采购估算金额低于50万元,但年度范围内同类设备总采购估算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应实施招标采购,具体执行CT.5.4《设备招标实施细则》。 4.6.2谈判采购
4.6.2.1 本细则4.6.1条规定必须招标的设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各单位按照设备选型实施细则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可不进行招标而采取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
a)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而不适宜招标的; b)抢险、救灾等应急项目而不适宜招标的; c)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d)需要采用不可替代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e)公司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
f)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
g)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物资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
h)与原设备配套或维修用的部件或零件的;
i)已通过集团公司和公司集中采购招标并在有效期内的; j)集团公司战略合作承包商、供应商或服务商框架协议中对工程、物资或服务采购有明确约定的;
k)与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的集团公司内部企业可提供产品或服务的;
l)国家和集团公司有特殊要求不宜招标的。
4.6.2.2谈判采购的设备,公司所属单位应先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行信息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再按管理权限履行报审手续。项目公示情况及公示信息截屏作为审批附件,信息未经公示的,不予批复。
4.6.2.3按照管理权限与程序,两次招标失败后,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进行采购的,可不履行公示程序。 4.6.2.4可不招标事项信息公示,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a)设备名称; b)规格型号; c)设备基本配置概述; d)设备所属单位; e)设备类别;
f)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及供应商信息;
g)商务计价方式;
h)可不招标事项理由(应当对应设备可不招标事项的具体条款,并结合设备实际进行描述);
i)公示起止日期;
g)设备所属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4.6.2.5谈判采购由国际钻采物资供应分公司或使用单位组织,谈判结果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采购。
4.6.2.6采用谈判方式采购的,应编制采购方案,并遵循下列程序:
a)成立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由国际钻采物资供应分公司或使用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的人员组成,采购金额为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评委不少于11人;100-500万元的,评委不少于9人;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的,评委不少于7人,评委人数应为单数。
b)制定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报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
c)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产品供方名单
对拟邀请谈判的设备供方的资质等情况进行审查;对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设备供方,向其提供谈判文件。
d)谈判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设备供方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