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议程
1.会前所有团员均应佩戴团徽。
2.大会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报告团员应到与实到人数。按照规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方为有效。即出席大会有表决权的团员须超过支部总数的五分之四,否则无效。在留团察看期内的团员应该参会,但不具有选举权、被选举权。
3.唱团歌。
4.介绍上级团组织代表、监票员、计票员和会议记录人员。
5.主持人宣布“推优”程序。说明“推优”大会的具体步骤和大会应注意的问题。
6.“推优”票决对象自我总结与同学评议。 ①主持人介绍“推优”票决对象基本情况; ②“推优”票决对象补充情况介绍;
③团员代表对“推优”票决对象进行民主评议。 “推优”票决对象应在会上做全面的自我总结,阐明自己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介绍自己在思想、学习纪律、生活和工作等各方面的表现,给自己一个合理的评价。总结之后,由本支部团员对“推优”对象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
7.分发选票。按出席大会有表决权的人数发选票。
8.填票。填票前应该由大会主持人说明选票的填票方式和注意事项。
9.验票。如果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实发选票数,则“推优”结果有效;如果收回的选票多于实发票数,则此前选票全部作废,填票程序须重新进行。
10.计票只计算有效票。“推优”票决对象得票超过实际到会的表决人数的三分之二数以上方为通过。如果得票数超过三分之二的推优对象超过了预定的名额,则按排名由高到低选择被推对象。
11.宣布计票结果和 “推优”结果。填写《团员“推优”票决情况统计表》,计票结果指表决的有效票数、废票数和每一位“推优”对象的得票情况;“推优”结果是指根据“推优”程序,确认支部“推优”对象是否通过。
12.上级团组织代表作总结,宣布本次团支部 “推优”会议公平公正、严肃认真,结果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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