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合同管理有关资料 9、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10、会议纪要、监理月报及其他往来函件 13.4 技术资料管理
13.4.1 工程施工阶段技术资料是工程验收必备条件,项目监理部根据《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418号文)和北京市《工程建设监理规程》中关于监理资料管理与归档的规定,进行技术资料管理与归档。
13.4.2 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人负责组织本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的信息收集。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督促检查承包单位及时整理报送施工技术资料。
13.4.3 信息员收集本项目监理部的文件、资料、报表、会议记录等,按公司规定的项目监理部《监理资料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归档,并输入计算机形成台帐。
13.5 向业主交付最终文件资料内容 13.5.1 工程竣工验收后,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项目监理部有关人员整理需交付的建设监理资料。 13.5.2 最终交付文件资料内容 (1) 监理规划 (2) 监理月报
(3) 监理会议纪要
(4)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报审表 (5) 施工进度计划及报审表 (6) 工程动工报审表及有关附件
(7)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及有关附件 (8) 监理通知
(9) 工程部分暂停指令
(10) 复工报审表及有关附件 (11) 月完成工程量报审表 (12) 月付款报审表
(13) 工程预付款报审表 (14) 月支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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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设计变更、洽商费用报审表 (16) 工程延期申请表 (17) 工程延期审批表 (18) 费用索赔申请表 (19) 费用索赔审批表 (20) 竣工移交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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