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事,但出事不要怕事。一个原则就是快速处理。特别是不能等(答复、政策)、拖(家属)、望(上级),要在第一时间(最快、最有利的时间)处理。最大限度地减轻经济责任。
4、增强法律法规(特别教育法律法规)、政策意识。教育法律法规、政策意识的欠缺,会干扰、阻碍我们的判断、决策。如何弥补?一是尽可能去熟悉,特别是领导和具体从事者,这也是应该具备的素质,二是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对学生的侮辱、甚至是打骂其实也可以用法律的武器来解决并给予学生、家长以生动的法制教育。
5、政令要畅通。一旦作出决策,原则性的决定必须无条件执行。这就需要一个团结、齐心的班子和群体。同时,通过对危机的有效处臵,也能促进、培育团结、齐心、有战斗力的集体,三中在这次事件中应有深刻的体会。
6、对学生情况的知晓程度,档案、材料的完备程度。包括应有制度的完善及告之程度不够,换句话就是说家长、学生、学校(管理者)三方均应有的知情权是否落实,该建立的沟通渠道及文字档案一定要齐全。
7、动员、利用一切力量及时机,向社会表达教育所处的困境,呼吁理解和支持。教育系统有很多各级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可以提案、倡议政府财政设立学校、学生意外伤害等事故风险金(德阳实施的校方责任险便是一种),同时呼吁政府、人大尽快将教育部出台的“学校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上升为法律、
法规。
只要用心,一切皆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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