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建筑红线至道路中心由浅至深的排列次序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10.0.2.5 各种管线的埋设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离建筑物的水平排序,由近及远宜为:
电力管线、电信管线、煤气管、热力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 10.0.2.6 电力电缆与电信管缆宜远离,并按照电力电缆在道路东侧或南侧、电信管缆在道路西侧或北侧的原则布置;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
2.2.3 工程管线在道路下面的规划位置宜相对固定。从道路红线向道路中心线方向平行布置的次序,应根据工程管线的性质、埋设深度等确定。分支线少、埋设深、检修周期短和可燃、易燃和损坏时对建筑物基础安全有影响的工程管线应远离建筑物。布置次序宜为:
电力电缆、电信电缆、燃气配气、给水配水、热力干线、燃气输气、给水输水、雨水排水、污水排水。
2.2.4 工程管线在庭院内建筑线向外方向平行布置的次序,应根据工程管线的性质和埋设深度确定,其布置次序宜为:
电力、电信、污水排水、燃气、给水、热力。当燃气管线可在建筑物两侧中任一侧引人均满足要求时,燃气管线应布置在管线较少的一侧。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289-98
第7.1.9条 管线综合布置时,干管应布置在用户较多的一侧或将干管分类布置在道路两侧。管线综合宜按下列顺序,自建筑红线向道路方向布置:
电力电缆、电信电缆、热力管道、燃气输气、生产及生活给水管道、工业废水管道、生活污水管道、消防管道、雨水排水管道、照明及电信杆柱。
(二)各类管线垂直排列次序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10.0.2.5 各种管线的埋设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2)各类管线的垂直排序,由浅入深宜为:
电信管线、热力管、小于10KV电力电缆、大于10KV电力电缆、煤气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
2.2.11 当工程管线交叉敷设时,自地表面向下的排列顺序宜为:
电力管线、热力管线、燃气管线、给水管线、雨水排水管线、污水排水管线。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289-98
第7.2.2条 地下管线交叉布置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排水管在污水管上面,
燃气管道在其他管道上面(热力管道除外), 电力电缆应在热力管道下面,其他管道上面, 热力管道应在可燃气体管道及给水管道上面。
(三)各类管线共沟的要求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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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
2.3.2 综合管沟内只敷设:
电信电缆管线、低压配电电缆管线、给水管线、热力管线、污雨水排水管线。
2.3.3 综合管沟内相互免干扰的工程管线可设置在管沟的同一个小室;相互有干扰的工程管线应分别设在管沟的不同小室。电信电缆管线与高压输电电缆管线必须分开设置;给水管线与排水管线可在综合管沟一侧布置,排水管线应布置在综合管沟的底部。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289-98
第7.2.8条 管线共沟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热力管道不应与电信、电力电缆和物料压力管道共沟, 排水管道应布置在沟底,在腐蚀管道上面。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第2.4.10条 给水管道与其他管道同沟或共架敷设时, 宜敷设在排水管、冷冻管的上面或热水管、蒸汽管的下面。给水管不宜与输送易燃、可燃或有害的液体或气体的管道同沟敷设。
7楼楼主说:
10pt
首先得感谢楼主的好东西.我最近看了一下<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现在已经出了2002年版本.对楼主做的总结来一点补充:
1.10.0.2.5中煤气管改为燃气管(其余煤气管也均改为燃气管) 2.10.0.1条增加了闭路电视和智能化等管线的设置
3.表10.0.2-1各种地下管线之间最小水平净距也做了调整:其中低压燃气管距给水管电力电缆及电信电缆均为0.5m;中压燃气管距给水管为1.0米;高压燃气管距给水管/热力管/电力电缆/电信电缆均为1.5m
4.表10.0.2-2各种地下管线之间最小垂直净距:燃气管距给水管/燃气管/电信管道均为0.15m 5表10.0.2-4管线,其他设施与绿化树种间的水平净距也做了相应的调整:污水管/雨水管/探井/电信管道/消防龙头至乔木中心均为1.5m;电力电缆/电信电缆距乔木中心为1.2m;道路侧石边缘至乔木中心为0.5m;地上杆柱距灌木中心为2.0m;给水管/闸井/污水管/雨水管/探井距灌木中心1.5m. 以上为城市居住区管线综合发生变化处.如有不清楚之处请大家查看2002年版规划.
本人易把电信电力电缆与电信电力管井的一些距离搞混,后发现管井相对来说距离要比电缆大一些.
可以参考《措施》里:一般由近到远,深到浅:通信、热力、电力、燃气、给水、雨水、污水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10.0.2.5 各种管线的埋设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离建筑物的水平排序,由近及远宜为:电力管线或电信管线、煤气管、热力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
(2)各类管线的垂直排序,由浅入深宜为:电信管线、热力管、小于10KV电力电缆、大于10KV电力电缆、煤气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
10.0.2.6 电力电缆与电信管缆宜远离,并按照电力电缆在道路东侧或南侧、电信管缆在道路西侧或北侧的原则布置;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
2.2.3 工程管线在道路下面的规划位置宜相对固定。从道路红线向道路中心线方向平行布置的次序,应根据工程管线的性质、埋设深度等确定。分支线少、埋设深、检修周期短和可燃、易燃和损坏时对建筑物基础安全有影响的工程管线应远离建筑物。
布置次序宜为:电力电缆、电信电缆、燃气配气、给水配水、热力干线、燃气输气、给水输水、雨水排水、污水排水。
2.2.4 工程管线在庭院内建筑线向外方向平行布置的次序,应根据工程管线的性质和埋设深度确定,
其布置次序宜为:电力、电信、污水排水、燃气、给水、热力。当燃气管线可在建筑物两侧中任一侧引人均满足要求时,燃气管线应布置在管线较少的一侧。
2.2.11 当工程管线交叉敷设时,自地表面向下的排列顺序宜为:
电力管线、热力管线、燃气管线、给水管线、雨水排水管线、污水排水管线。
2.3.2 综合管沟内只敷设:
电信电缆管线、低压配电电缆管线、给水管线、热力管线、污雨水排水管线。
2.3.3 综合管沟内相互免干扰的工程管线可设置在管沟的同一个小室;相互有干扰的工程管线应分别设在管沟的不同小室。 电信电缆管线与高压输电电缆管线必须分开设置;给水管线与排水管线可在综合管沟一侧布置,排水管线应布置在综合管沟的底部。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289-98
第7.1.9条 管线综合布置时,干管应布置在用户较多的一侧或将干管分类布置在道路两侧。
管线综合宜按下列顺序,自建筑红线向道路方向布置: 电力电缆、电信电缆、热力管道、燃气输气、生产及生活给水管道、工业废水管道、生活污水管道、消防睡管道、雨水排水管道、照明及电信杆柱。
第7.2.2条 地下管线交叉布置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排水管在污水关上面,
燃气管道在其他管道上面(热力管道除外), 电力电缆应在热力管道下面,其他管道上面, 热力管道应在可燃气体管道及给水管道上面。 第7.2.8条 管线共沟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热力管道不应与电信、电力电缆和物料压力管道共沟, 排水管道应布置在沟底,在腐蚀管道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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