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类智慧城市标准规范应遵循智慧城市基础标准。 b)智慧城市支撑技术标准
智慧城市建设中所需的关键技术、共性平台及软件的标准规范总称,包括物联感知、网络通信、数据资源、数据融合、服务融合、接口及互操作5个子类标准。
其中,数据融合类标准包括智慧城市项目建设中结构化与非结构化的虚拟数据模型、数据汇聚及存储、数据融合与处理、智能挖掘分析4个方面的标准,以支撑实现智慧城市的信息汇聚、共享、交换和有效利用。
服务融合类标准包括SOA技术、云计算技术、服务开发、服务管理、协同处理、城市共性业务服务6个方面的标准,以支撑解决智慧城市建设所需的大量跨部门、跨系统的资源整合和业务协同。 c)智慧城市建设管理标准
支撑和确保智慧城市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监理验收、评估方法以及相关运行保障的标准和规范,包括智慧城市建设中的城市基础设施以及信息化相关的规划与设计、实施管理、测试与评价、运行与保障、运营管理5个子类标准。 d)智慧城市信息安全标准
智慧城市项目建设中的信息数据安全、关键系统安全及管理等方面的标准及规范,包括数据安全、系统安全、安全管理3个子类标准。 e)智慧城市应用标准
智慧城市典型行业或领域的技术参考模型、标准应用指南等标准及规范,针对应用提供的对象分为市民应用、企业应用、城市管理应用3个子类标准,涉及智慧政务、智慧交通、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社区、智慧园区、智慧物流等行业或领域的技术参考模型、标准应用指南等。
四、智慧城市的评价指标
五、智慧城市功能建设框架
一个城市由六大要素组成:位于下层的基础设施和资源,位于上层和普通市民关系密切的民生、经济、安全,通过中间的城市管理进行高效协同和服务,构成统一的有机体,形成和谐的城市综合体。
政府是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推动力量,因此功能架构的设计范围是以政府职能为出发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智慧城市的系统功能框架:
智慧城市系统由一个智慧城市综合运营与应急联动指挥平台和四个子平台系统(城市公共安全子平台、数字化城市管理子平台、城市智能交通子平台与民生服务子平台)组成。
智慧城市综合运行管理及应急联动指挥平台就是将公安、城管、交通、通信、急救、电力、水利、燃气、市政管理等政府部门的城市日常管理信息汇总,纳入一个统一的分析、管理、指挥调度系统。
城市公共安全运行管理子平台通过公共安全应急联动系统、 警用地理信息系统以及城市联网报警与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 完善城市公共安全防范区域的
覆盖,统筹建设并运营管理城市公共安全设施资源,实现合理建设,共享利用。
数字化城市管理子平台融合数字市政的城管、规划、城市管网、环境监测、城市公共资源运营,市民生活服务等内容,通过信息化技术和手段,资源整合,流程优化,促进城市管理走向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
城市智能交通是未来交通系统的发展方向, 它是将先进的信息技术、 数据通讯传输技术、电子传感技术、控制技术及计算机技术等有效地集成运用于整个城市交通管理而建立的一种在大范围内、全方位发挥作用的,实时、准确、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管理系统。
民生服务是指政府要坚持以人为本,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切实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提高生活水平,重点关心弱势群体,采取的一系列积极政策举措。
智慧城市按照行业应用划分,包括: 智慧交通 智慧园区 智能电网 智能工业 智能家居 智慧能源 智慧国土 智慧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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