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用缺失与重塑
摘 要: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我们常说有钱就任性,钱是个人财产,挥霍任性一下未尝不可。而权力属于公共财产,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在严格的监管约束下运用,不可有丝毫的任性。信用对于政府的价值,在于可以提高施政的力度和效度,使政策获得更高的社会认同度,故有“信为政之基,政无信则危,有信则昌”之说。中国社会官员常常被称为“父母官”意指它在人们思想观念中的重要地位,也决定了政府失信会给社会带来重大危害,古人说:上梁不正下梁歪,因此,对和谐社会建设中政府诚信缺失以及治理进行研究,对于提高政府公信力、赢得民众信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美丽中国建设;政府信用;缺失;治理
信用是和谐社会的基础,没有信用就没有正义,公平。孟子说,“是故诚者也,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重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1]荀子说:“天地为大矣,不诚则不能化万物;圣人为知矣,不诚则不能化万民;父母之为亲矣,不诚则疏;君上为尊矣,不诚则卑;夫诚者,君子之所守也,而政事之本也。”[2]古代哲人的话语和著述尽归纳了诚信之为天、地、人三者的重要意义。政府是我国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行政机关。要明确好两会中提出的“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这“三张清单”政府应该干什么不能做什么,以及政府如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当好市场秩序的“裁判员”和改革创新的“守护神”,用信用支撑中国改革发展的坚定步伐。
一、美丽中国视野下政府信用的意蕴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并走向高级阶段,世界各国政府和民众充分认识到了政府诚信的价值。“在长期的发展实践中,西方发达国家深切认识到政府信用的重
[3]要,不断建立健全的相对完善的政府行政秩序”。因此,作为素有“礼仪之邦”
之称中国,政府信用在美丽中国建设视野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蕴。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作为宏观调控的主体和掌握权力资源的政府,必须依照市场规律严格自己的行为。如果市场发展中政府能随便超越应有的权能和位置,市场机制正常调节功能将因政府的权能变位而导致机制性扭曲,资源配置效
率低下和流动方向盲目、无序,市场发育变得滞后;如果政府制定的规则朝令夕改连续性差,各市场交易主体因缺乏对未来的良好预期而在交易中缺乏积极性,投资、生产和消费规模将趋向萎缩。如果政府言行不一,就容易产生制度性空挡,给某些官员创造更多的“寻租”机会,促使某些企业家将精力转向政府试图通过与政府沟通来获取各种资源,寻求在竞争中赢得各种非正常优势,最终,企业家精神难以正确培育,影响整个企业家文化的形成,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康发展和完善对政府诚信方面有特别的需求。温家宝表示,要把加强同市场经济、民主法治、和谐社会建设相适应的道德文化建设放到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来。要在全社会大力加强道德文化建设,形成讲诚信、讲责任、讲良心的强大舆论氛围。这不仅是维护正常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的需要,也有利于从根本上铲除滋生唯利是图、坑蒙拐骗、贪赃枉法等丑恶和腐败行为的土壤。[4]
(二)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康发展离不开一个公平、公正和正义的环境。如果政府能在民众参与的政治活动中,制定出健全的游戏规则并努力去贯彻执行,正确组织和规范社会各领域各层面的政治活动,践诺守信,承认民众参与政治的结果。那么,民众参与政治的热情和积极性就能获得提高,全社会民主政治环境就能得到健康发展。
(三)社会信用体系发展的主导力量。
社会信用体系组成部分的地位和作用存在非对称现象,其中,政府信用居于主导地位,它的状况如何将严重影响社会诚信体系的发育和健全,正如经济学家董辅礽说,“政府信用问题对整个社会信用具有引导作用”。[5]如果政府诚信缺失将产生“上梁不正下梁歪”的不良示范效应给整个社会诚信建设造成难度。经济学家厉以宁指出,“如果政府官员信口开河、言行不一、政策多变、政府采购合同随意撕毁,将加速信用体系的崩溃,加大信用重建的难度,政府在市场经济中不仅要倡导领导信用体系的建设,更要建立和加强自身信用的建设。”[6]因此,如果政府能在施政过程中注意诚信,必能给社会树立一个践诺守信正面形象,树立政府的威信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带动社会诚信体系走向良性循环,防止诚信危机的发生。
(四)政治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
政治稳定来源于政治系统内部成员对组织目标的认同与合作,以及公众对政府组织的执政能力、政府制定的各种方针政策、行政法规、规约章程的认同。只有高度诚信政府,政策才能及时得到有效的贯彻,最大限度地避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不利局面,减少对抗性心理获得民众的信任和合作,施政力度和效度不会因同民众产生博弈减少,保持政治社会稳定。 (五)打造智慧城市的坚定力量
两会中全国人大代表冉冉认为发展智慧城市,是为了让生活更便利;保护传承历史和地域文化,是为了让生活更丰富厚重,二者都要通过现代科技手段实现。发展智慧城市政府要搞好信用体系,应把握节奏,不要盲目铺项目、搞基建,而应踏实前进,给城市文化留够位置和空间。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新型城镇化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最大的潜力与动力之所在。作为在新型城镇化一线探索多年的实践者,我们深刻感到,实现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需要与政府信用体系深度融合,而智慧城市是政府信用与城镇化的最佳契合点。
二、美丽中国构建中政府诚信缺失现状与根源探析
当前,社会各主体的利益正处于分化整合的语境中,政府诚信总体状况良好,但是,在社会各层面也存在缺失现象并带来了严重负面影响,表现在: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宏观调控层面
当前政府在调控中却存在着许多失信现象。例如政策连续度低,朝令夕改,某些部门在制定政策时候凭主观意志,缺乏细致的考察论证,在实践贯彻过程中随意推翻原来的政策用新政策来取代;有时过多干预市场迫使市场各主体力量对比性发生变化,打破市场均衡;有时在政府管理中又存在缺位现象,出现“两不管”、“三不管”甚至“四不管”的尴尬局面。完善的市场必然要求有一个能够对经济有效调节的宏观调控主体,对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起到保驾护航作用,这个主体就是政府。政府失信人为造成行业部门局部利益不对称,民众对政府政策的认同性低,政策执行力度以及效度不够,给社会带来更多的腐败等消极影响。
(二)行政立法、执法层面
政府实施行政管理的主要依据是宪法和法律,然而,某些地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任意把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侵犯人民的基本权利,表现为:
其一,行政立法的随意性,为了地方利益随意制定出各种法规;其二,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带头不守法的事情时有发生,有些地方政府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害的重特大事故中,隐瞒不报,致使损失扩大。这种背离人民根本利益的违法现象是失信的典型表现,给社会树立负面典范,使法治理念难以深入人心。
(三)民主决策层面
决策目标应该是为了人民根本利益的提高,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政府决策似乎只是政府自己的事,与民众无关。表现为:决策程序上,不按程序办事,领导人“拍脑袋”决策个案时有发生;在群众参与决策范围、程度、途径、安全等各个层次制度保证上,某些领导人不去完善民主决策的程序和制度,反而以民众不乐于参与为由,任意专断,肆意妄为;民众通过有限途径做出决策并不一定能成为某些决策部门决策参考,决策结果被某些政府部门肆意推翻,回到原来那种独断专行的局面,例如当前认证制度表现出“听证归听证,涨价归涨价,似乎谁也碍不着谁”,甚至出现一种“逢听必涨”的怪现象。民主决策中政府诚信缺失带来的直接结果,就是民众参与决策的制度形同虚设,决策制度长期得不到发展,违背了它维护人民最根本利益的本性。
(四)政治社会管理层面
表现为:其一,腐败现象严重。近年来许多专家学者根据对破获的贪污腐败案件研究发现,政府高官落网的案子越来越多呈上升的趋势,涉案金额大多是超百万的案件,说明某些政府官员在位其间利用人民赋予权力肆意妄为的程度,为人民服务思想观念在某些“政府”官员头脑中已丧失殆尽;其二,护假和造假行为严重。某些地方行政、工商、税务、质检、物价等部门,为了地方的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公然包庇地方的造假行为或者对于某些厂家或企业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置若罔闻,置之不顾,任其发展;其三,管理作风上主观主义作风严重,工作中的长官意志随处可见。“门难进,面难看,事难办”的“三难”现象严重。种种失信现象损害了政府的诚信度,违背了党宗旨,故江泽民同志对此作了重要的概括“做官当老爷,根本不了解群众的呼声,饱食终日,无所用心,这些现象败坏了党的荣誉,损害党群关系,同党的宗旨是根本不相容的。”[7]
当前存在于社会各层面的政府诚信缺失行为是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历程中的一个普遍现象,通过我们对政府施政行为和道德建设实践进行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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