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函调或外调。
查阅档案,需要通过各单位党委(直属总支、直属支部)开具介绍信到档案馆人事档案部查阅;作函调需由各单位党委(直属总支、直属支部)发外调函。
十、党支部责成一名支部委员,找申请人谈话
进一步了解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觉悟程度,以及其他需了解的情况。 十一、党支部认真讨论并初步决定发展时间
支委会和介绍人向支部大会汇报对发展对象的考察、政审意见。支部党员根据党员条件和发展对象的全面情况,充分发表意见,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决定可否发展及发展时间。若已全面听取党员的意见,此工作也可以在支委会范围做。
发展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应在当年的5月31日以前召开发展会;发展对象为春季毕业研究生的应在毕业前一年的12月15日以前召开发展会。
十二、向党委(总支)汇报发展对象的情况及初步日程安排
党支部内部统一认识后,要向党委(总支)汇报全面的情况。正式汇报前支部应向党委(总支)提交的材料:
(1)入党申请书、入党申请报告。 (2)政审综合材料,外调材料。
(3)《清华大学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及其它文字材料(如谈话记录、思想汇报、个人小结等)。
(4)学校业余党校集中培训的《结业证书》。
以上所有材料都要求用钢笔或毛笔书写(打印材料用B5纸,要亲笔签名)。 直属总支、直属支部要向党委组织部汇报。 十三、党委(总支)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
党委(总支)听取党支部汇报并初步确定发展日期后,按照《清华大学党委关于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意见》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
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所在单位及职务、职称、奖惩情况;申请入党时间及参加业余党校培训的情况;联系人、介绍人姓名;公示的起止日期;各单位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两级组织负责接待反映公示对象问题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公示信箱地址。
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范围一般在发展对象工作、学习的单位或班级(年级)。公示形式可采用在本单位公告栏、宣传橱窗等张贴公告的形式向党员和群众宣布。
公示工作由各单位党委(党总支)会同党支部组织实施,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公示期内无异议或所反映问题不存在的公示对象,可按照程序召开支部大会吸收入党;经调查核实属于一般性缺点、不足,不影响发展为党员的,可按预定方案召开支部大会吸收入党,并在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谈话时,向发展对象指出存
在的问题,督促改正;反映的问题性质比较严重,一时难以查实,但又不能轻易否定的,或有一定问题,尚不具备党员条件的,暂缓发展;问题严重的,不予发展。
十四、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公示后,支部征得党委同意方可领取《入党志愿书》。
《入党志愿书》是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的主要依据之一,必须严肃认真对待。党支部向发展对象发《入党志愿书》的同时,要进行对党忠诚老实的教育,并将《入党志愿书》中各个项目及其包含的内容解释清楚,严格按《入党志愿书》里的“说明”填写。要求《入党志愿书》的内容真实,不可有任何隐瞒和虚假。填写《入党志愿书》前应先打好草稿,经支部有关负责同志(或介绍人)审查后,再正式填写。《入党志愿书》中的每一栏都要填写清楚,没有内容可填的项目,要写上“无”字,不能有空白,也不能划“/”(如无配偶的在配偶姓名栏内填“无”字即可)。还必须贴上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填写不下的项目可以另外附纸填写,但须注明是附属在哪个栏目的内容。具体填写要求如下:
(1)翻开《入党志愿书》封面,仔细阅读“说明”后,再着手填写。
(2)在封面“申请人姓名”处,工整填写自己的姓名,应与本人居民身份证一致。
(3)志愿书内“姓名”应与封面上申请人姓名一致。 (4)“民族”要填写全称。
(5)“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到县(市、区)。
(6)“学历”分毕业、结业、肄业三种,填写本人已经取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如“高中毕业”、“大学毕业”、“研究生毕业”(含硕士生毕业和博士生毕业)等。“学位或职称”填写取得的学位(“学士”、“硕士”、“博士”)和专业技术职称。
(7)“单位、职务或职业”按实际情况填写单位、职务,无单位、职务的填写职业。
(8)“现居住地”填写现固定居住的详细地点。
(9)“入党志愿”栏应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和成长过程,着重写清对党的认识和理解(性质、纲领、路线、指导思想、宗旨等),为什么要求入党,对照党员条件检查自己还存在哪些不足并准备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党员,表明对待党组织能否批准自己入党的态度等内容。不要照抄党章或有关材料。
(10)“本人经历(包括学历)”应如实详细填写,从上小学填起,起止年月前后要衔接。其中的“在何地、何单位”要写全称。“任何职”应写明主要职务。参加电大、函大、夜大、职大、自学考试等学习的,都应填写;取得学位的在相应栏目中注明。在清华这段经历,学生应写上班名。“证明人”应填写最熟悉本人情况的人,一
般不要填自己的亲属。
(11)“何时何地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民主党派或工商联,任何职务”和“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反动组织或封建迷信组织,任何职务,有何活动,以及有何其他政治历史问题,结论如何”中的“何地”,应填写到工作单位或乡镇、街道。
(12)“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填写一级组织在一定场合授予的政治或业务上的荣誉(包括各种奖学金),要写明受奖励的时间、经何单位批准、获奖名称、享受待遇等。
(13)“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处分” 填写受到党纪、政纪、团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情况。经组织复查被平反纠正的不需填写。
(14)“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主要填写需要向党组织说明而在其他栏目中不好填写的问题。
(15)本人亲笔签名或盖章,写上填写的年、月、日。 十五、介绍人填写“入党介绍人的意见”
填写“入党介绍人的意见”是十分严肃的事情,介绍人要本着对组织负责、对被介绍人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认真地做好这项工作。介绍人应该把在培养和考察过程中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现实表现以及存在的问题和缺点等方面了解的情况,认真、全面地综合分析,概括地填写出来,并表明自己对吸收其入党的态度。填写时不能笼统地写几句赠言,或只简单地写“同意以上(指前一个入党介绍人)意见”。
十六、召开支委会,进一步审议
听取入党介绍人关于发展对象的情况汇报,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问题进行审查,确认发展对象具备入党条件、手续完备后,决定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十七、指导发展对象准备汇报
汇报基本内容与《入党志愿书》上本人填的相同,但不用照本宣读。可分为本人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的基本情况;本人对党的认识、要求入党的思想认识发展过程等;现实表现,主要优缺点及今后的努力方向;对待党组织能否批准自己入党的态度;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十八、开好组织发展会
党章规定“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如果一次讨论的人数在两个以上,应逐个讨论表决,对支部大会的讨论要认真记录。可邀请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接受教育。
有条件的,应在会场悬挂党旗。
会议程序包括:
(1)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宣布会议内容。 (2)发展对象汇报本人申请入党的有关情况。
(3)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情况。主要阐明介绍其入党的理由,对被介绍人的情况全面地、负责地向到会的全体党员作介绍,与填写的“入党介绍人的意见”应当是一致的,但不宜照本宣读。因为见诸文字的一般比较概括,而会上的介绍则应更详尽,以便于支部大会进一步讨论表决。
支部大会讨论吸收新党员时,介绍人一般不应缺席,但如果在审查讨论之前,介绍人已将被介绍人的情况向支部作了负责的报告,有一位介绍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支部大会也可以召开。
(4)支委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考察、审查情况。内容包括:①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表现;②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审查情况;③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意见的情况;④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的情况;⑤公示情况;⑥支委会对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入党条件提出的意见。
(5)党员讨论。对发展对象是否具备了党员条件进行实事求是地分析讨论,充分发表意见。尤其对发展对象存在的问题和缺点要直接了当地指出,进行认真分析,帮助其提高认识,并表明是否同意发展其入党。
(6)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是否同意发展其入党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本支部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即有正式组织关系的正式党员(不含在留党察看期间党员)半数,方为有效。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会前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之内。如果讨论中持两种意见的人数相当,则不要匆忙表决,可暂时休会,待进一步酝酿后,提请下一次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表决时,发展对象不必回避。
(7)宣读支部大会决议。支部大会决议包含以下内容:①简明扼要地说明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理想信念、政治表现、工作、学习表现、群众基础、主要优缺点及努力方向(必须明确写出缺点,不能以提希望代替写缺点);②公示情况;③本支部有表决权党员数、实到人数、讨论情况、表决方式、表决结果等。
(8)发展对象表态:对大家所提意见的态度和今后的决心。 (9)到会人员自由发言。 (10)唱国际歌。
十九、支部在发展会后需做的工作
(1)将支部大会形成的正式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同时填写上支部名称、支部书记签名,日期应填写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决议的日期。
(2)及时向上级党委(总支)上报有关入党材料:①《入党志愿书》;②入党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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