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标准(试行)
项目 一级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行道树树穴有平整盖板或种植地被植物,黄土不裸露,设施完好。 适时开花,株形丰满,,枝叶茂密,无缺株,花后修剪及时合理。绿篱、色块等修剪及时整齐一致。 外观整齐,边缘线清晰,生长旺盛,草根不裸露,生长季节不枯黄,修剪及时,无杂草。 二级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均称、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行道树树穴有平整盖板或种植地被植物,黄土基本不裸露,设施基本完好。 花灌木开花适时、正常,花后修剪及时。绿篱、色块枝叶正常,整齐一致。 外观整齐一致,生长良好,修剪及时,边缘线清晰,杂草不明显。 三级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树冠基本正常,修剪及时,无明显枯枝死叉。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行道树树穴裸露土地不明显。 乔木 园林植物 花灌木 花灌木开花适时,花后修剪及时。绿篱、色块枝叶正常。 草坪及地被植物外观较整齐,控制杂草,及时修剪。 地被 草坪 花坛 花带 花卉生长健壮,色彩鲜艳,株轮廓清晰,整齐美观,适时开轮廓基本清晰、整齐美观,行距适宜,花期整齐,图案清花,无残缺。花卉生长良好,无残缺。花卉生长基本正晰。无缺株、倒伏,无枯枝残花期基本一致,无枯枝残花。 常,枯枝残花清除及时。 花(残花量不大于10%)。全年观赏期240天(全年六次)。 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得当,病虫害控制及时,无明显虫害发生。 园林建筑、雕塑喷泉、园路广场以及路灯等公园绿地基础设施维护良好,桌椅、垃圾桶、井盖和指示牌等园林设施完整、安全,维护及时。 绿地及广场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作业废弃物(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一级养护地区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巡视保洁。 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园林建筑、小品等上面无钉拴刻画等现象。绿地安保全天候24小时。 绿化养护技术措施比较完善,管理基本得当,病虫害控制及时。 园林建筑、雕塑喷泉、园路广场以及路灯等公园绿地基础设施维护良好,桌椅、垃圾桶、井盖和指示牌等园林设施基本做到维护及时。 绿地及广场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应日产日清,做到保洁及时。 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园林建筑、小品等上面无钉拴刻画等现象。绿地安保全天候24小时。 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基本完善,病虫害控制比较及时。 公园绿地基础设施维护良好,桌椅、垃圾桶、井盖和指示牌等能维护及时,保持基本完整。 绿地及广场基本整洁,无明显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能日产日清,能做到保洁及时。 绿地完整,无明显堆物、堆料、搭棚、树干、园林建筑、小品等上面无钉拴刻画等现象。绿地安保全天候24小时。 病虫害防治 设施 维护 卫生 保洁 绿地 保护
为促进我市市管绿地养护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强化考核工作,提高养护管理水平,根据《苏州市市区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暂行办法》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所有市管绿地的养护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进行考核。 二、考核要求
苏州市绿化管理站负责市管绿地养护管理的日常验收考核工作。考核人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苏州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考核细则》,认真、严格地考核评分,确保考核工作扎实有效。
考核结果每月底绿化管理站上报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养护单位。 三、考核项目
考核项目分5项,即园林植物、设施维护、卫生保洁、绿地保护以及养护管理档案。 四、考核办法
每月采用定期考核与巡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面考核。 五、考核评分
1、考核实行百分制,5个考核项目所占比分分别为:园林植物55分,设施维护15分,卫生保洁15分,绿地保护10分,养护管理档案5分。
2、每月考核分数由定期考核得分与巡查考核得分综合组成,定期考核得分占综合得分的70%,巡查考核得分占综合得分的30%。
3、因养护管理不当,受到上级领导点名批评、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5分;经媒体曝光经查实的,每次扣1~3分;群众举报查实的,每次扣1~3分。
4、考核分数90分以上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三次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当年的养护资格。
5、考核分数与当月养护经费挂钩,每扣一分相应扣减经费的1%。
苏州市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要求
一、总体要求
1、绿化养护必须由具有相应绿化施工资质的专业队伍来承担。
2、绿化养护按照《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植物技术规定(试行)》和《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等规定执行。
3、养护单位应具备专业养护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工人进行作业,每万平方米绿地安排养护工人2-4名,施工过程中无违章操作现象,无安全事故。
4、养护单位在苏州市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所提供的植物材料、生产资料、机械设备和工具必须满足绿化养护的要求,并且对环境没有污染。
5、养护后的绿地应植物生长旺盛,设施完善,环境整洁美观。 二、养护技术要求 (一)园林植物养护 1、修剪
所有乔灌木冬季修剪在12月底前完成,春季修剪在植物生长开始前完成。
行道树和园林乔木主要修剪内膛枝、徒长枝、病虫枝等,无枯枝危膀,园林乔木要求树型优美,新植行道树要求分枝点高度留养一致,不影响交通。生长季节及时剥芽,芽长不超过10厘米。 花灌木秋冬季修剪要有利于短枝和花芽的形成,遵循“先上后下,先内后外,去弱留强,去老留新”的原则进行修剪,生长季节及时剥芽(含脚芽),芽长不超过10厘米。
绿篱、地被要及时修剪,促其分枝,保持全株枝叶丰满,加速覆盖。球形灌木应常年保持形态完整,色块灌木应保持一定高度,常年保持完整,曲线清晰流畅,无缺株、无空洞。
草坪在生长季节,应采用条纹状交叉修剪方式,按三分之一原则适时进行修剪,修剪后高度宜为5-7公分,年修剪次数:冷季型为40次 (冬季12-2月份,2 次/月;春季3-4月份,3次/月;5-6月份,5次/月;夏季7-8月份,2次/月;秋季9-11月份,5次/月) ,暖季型为20次。
具有特殊造型的景观树修剪按照盆景要求进行,由中级以上盆景工负责作业。 所有修剪剩余物要及时清理,保证现场整洁,防止滋生病虫害。 2、浇水
植物浇水应根据不同的立地条件、季节差异和生长状况及时进行,并要浇透。
草坪浇水必须湿透根系层,冷季型草坪在春秋二季充分浇水,暖季型草坪夏季要勤浇水, 1-2月,1次/周;3-6月,3次/周;7-8月,4次/周;9-10月,3次/周;11-12月,2次/周。
对于名贵树木及新种植树木,视天气干旱情况和植物生长情况对树干和树体进行喷雾。 对于球类、色块等植物要每周进行冲洗蒙尘,保持植物叶面清洁卫生,色泽光洁。 植物周围雨后积水应及时排除。 3、松土、除草
树木根部周围的土壤要保持疏松,易板结的土壤在蒸腾旺季须每月松土一次,松土深度以不伤根系生长为限。
种植在草坪内的树木在树穴周围对草坪切边,乔、灌木下的杂草应及时铲除。
地被植物在未覆盖前,应及时进行松土、除草,松土除草时要防止损伤根系和地下茎。 草坪杂草应及时连根清除,做到除早、除小、除净,草坪覆盖度不少于95%,集中空秃不大于1平方米。清除方法可采用人工除草、生物除草、机械除草和化学除草,采用化学除草剂必须慎重,不能造成药害。 4、病虫害防治
做好植物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及时防治、控制,用药配比正确,安全操作。发现病虫害应在2天内治理完毕,病虫害应控制在以不影响观赏效果的范围之内,其中食叶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5%,刺吸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10%,无蛀干性害虫的活虫、活卵。用药必须符合环保要求,使用生态农药比例不少于50%。
喷药时间宜在清早或傍晚,为防止产生抗药性,应轮流使用多种药剂。
草坪修剪后过1-2天,应喷洒一次常规抗菌剂(如甲基托布津、代森锌等)防止病害发生,特别是在6-8月病害多发季节。 5、施肥
施肥应根据不同的树种、树龄、生长势和土壤理化性质而定。树木休眠期施基肥,生长期施追肥,花灌木应在花前、花后进行施肥。
各类绿地应以施有机肥为主,有机肥应腐熟后施用。应用微量元素和根外施肥技术,推广应用复合肥料和长效缓释肥料。
绿地内树木施肥应先挖好施肥环沟,其外径与冠幅相适应。环沟深、宽均为25-30公分。 草坪主要施肥时期在春秋季,施肥可采用撒施和根外追肥,每次修剪后需立即施肥,不发生明显的肥害现象。1-2月,1次/月,结合打孔施用鸡粪等草坪专用有机肥,130g/m2·次;3-6月,2次/月施复合肥(N∶P∶K=10∶5∶5 ),20g/m·次;7-8月基本不需施肥;9-10月,2次/月,施复合肥(N∶P∶K=10∶6∶4 ),15g/m2·次;11-12月,1次/月,结合中耕施用复合肥(N∶P∶K=5∶10∶5 ),15g/m2·次。 6、保护
每年的初冬,均需对行道树进行抗冻处理(根际培土、主干包扎、涂白),并在树木休眠期内,进行扶正。对树体上出现的伤口应清理后用药剂消毒,涂保护剂或抹灰膏。出现树洞要及时修补,防止腐朽进一步扩大;对腐烂部位应按外科方法进行处理。
台风季节,做好高大乔木抗风暴的预防工作,根据树木的实际情况,采取立支柱、绑扎、加土、扶正、疏枝等措施。一旦风暴来临,应及时检查,发现问题,妥善处理。用于支撑、固定的材料应坚固耐用美观,并采用软性材料同植物接触。 7、补植
发现枯枝、死枝须24小时内处理完毕;如出现乔木死亡,及时报批、倒伐和补植,对枯死的树木应连同根部在一周内挖除,并填平挖穴,并在一星期内补种完毕。补植树木应选用同品种、同规格苗木,并确保成活。
因人为破坏或其它因素造成的花灌木、地被、草坪及草花缺损的,应在3天内补种完成。 8、专项养护 (1)草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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