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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管理高职小结试题

来源:用户分享 时间:2025/5/15 2:42:45 本文由loading 分享 下载这篇文档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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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填空题: 1、“药事” 是指与药品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及-------,---------,--------,------等活动有关的事。

2、药品标准是国家对药品质量规格及检验方法所做出的技术规定,是药品-----------部门遵循的法定依据。

3、GMP是指----------------------------------------------------------------。 4、药品召回分为------------------和--------------------。

5、GSP规定在库药品实行色标管理,不合格药品为-------------。 6、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是指-------------中未载明的不良反应。 二、案例分析

1、2012年8月10日,王先生在某药品零售店为患病的儿子购买药品。营业人员向其推荐了“百信安必先”(氨苄西林)。王先生的儿子服用后出现了严重的青霉素过敏症状,虽经医院抢救脱险,但化验检查显示其儿子有血尿症状。王先生与药房交涉无果后,到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药房营业我人员推荐药品有误。经调解,由药房支付人道主义慰问金1000元。 试分析:

(1)该药店是否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若有,违反了哪一条法律法规?

(2)该药店所销售的药品属于哪一类药品?这类药品的销售有哪些具体规定?

2、2002年5月和2003年4月,吉林长春某亚欧额公司营销员李某将该公司生产的同批号药品“安神胶囊“销售给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两家医疗机构,共1000盒。2003年5月,经江苏省盐城市药品检验所检验,该药品水分不符合规定,依据《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第(六)项之规定,该批药品按劣药论处。吉林长春某药业公司上述违法事实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建湖药品监管部门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该药业公司给予了没收违法所得(药品已全部销售完)、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吉林省药品监管部门认为,”安神胶囊“水分不符合规定是企业生产行为所致,应由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管部门对其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建湖药品监管部门是越权执法。 在药品监管实践中,对违法药品生产行为行政处罚管辖分歧较大的是地域管辖问题,请对上述案例进行分析。

三、论述

1、药品的质量特性是什么?为什么要对药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2、特殊管理药品有哪一些?为什么要对特殊药品进行管理?如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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