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教研活动
1、教研组工作在教科室领导下,由教研组长全面负责。
2、认真制定教研组工作计划。①学校开学初教科室组织召开有学校领导、教研组组长参加的教科研工作布置会,明确本学期教研组工作任务。②教研组长根据会议精神拟订工作计划,然后由学校领导签署意见。计划包括:本组教师基本情况,工作目标或任务,工作要求或措施,具体安排等。③计划一经定稿,要严格执行,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改。
3、教研组计划的实施:
(1)各教研组长要集思广益,结合学校的教学实际,根据学科特点,多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活动要使人人有收获,不走形式。
(2)教研组要要围绕“新的课程理念、新的课程标准、新的教学行为”开展“学—研—讲—评”系列活动,让每一位教师在围绕中心发言人及活动主题下积极参与活动中,成为活动的主体,充分调动教师参与教研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指导教师对自己的教学行为进行分析与反思,切实把新的教育理念转为日常的教学行为。
(3)做好详细的纪录。活动记录要规范,记录包括活动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过程记录和活动达成的共识及取得的效果等。
(4)及时总结交流。每学期教研组要对活动情况,教研工作重点研究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指明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4、认真“周查”、指导教师教学“六认真”和学生学习“六认真”,解剖薄弱环节,反馈及时,矫正有效。
5、认真组织教师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开展教研科研活动。
6、认真开展课外学科活动和探究式学习,培养学生的学科兴趣特长;按要求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和上级举办的特长和知识能力竞赛;
7、认真组织教师对教学测试成绩进行客观分析,制定好矫正措施,适时反馈矫正。
8、认真总结、评价教学工作。
9、无故不参加教研活动者,按旷课处理。
学籍管理
1、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的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等实行校长负责制。教导处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健全学籍档案,并认真做好管理工作。
2、入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招收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入学,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学生按学校规定编班。
3、凡有学生学籍变动的,学校同意后,教导处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然后集中送交县教育局审批。
(1)转入。因父母在本辖区工作或投亲并持有正式转学手续,经学校校长批准,在教导处统一组织的语、数两科测试后,转入相应的年级插班就读,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
(2)转出。学生因户口迁移、更换住址、父母工作等原因到外校学习,由家长持有转入学校的接收证明,由教导处开出转学证明。
(3)休学。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由学生家长持医疗单位住院证明书,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休学手续,保留学籍。休学期满持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办理复学手续,并根据情况可回原班或插入相应年级就读。
(4)流失。对无故不上学的学生,班主任要家访弄清学生去向,宣传《义务教育法》,动员其上学,多次动员无效的,由教导处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4、学校学生的一切变动必须经教导主任同意,便于他们及时作好后续的处理工作。每学期开学后和学期结束前,教导处要及时到班清点学生人数,学生每学期数字变化有连贯性;有根有据,有相对应的学生姓名;随时发生,随时记录在专门的工作笔记本上。
5、学校学生电子学籍档案,每学期更新一次,秋季在9月10日-----17日,春季在开学一周后或最后一次快报后一周内更新完毕,并备份保存。
6、普九年报工作每次所报表册数据,学校均应留存一份并存档。学校应有专门的盒、柜存放以上资料,要有安全保管措施,切不可遗失。
7、学生学籍、年报工作实行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此项工作的责任人为教导主任,不按要求和时间完成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附则
1、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属于学校校务委员会和教代会。 2、本制度自2008年春季开始施行。
汤福荣第二十三小学小学
2010年春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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