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学校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有效落实教育局“学校 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年”方案,确保学校校级领导、中层领导、各 岗位工作人员的职责,定岗、定责,坚持“谁在岗、谁负责”的 原则,将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处室、教研组、班主任、教职 工。做到安全管理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推进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的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桦甸市特殊教育学校安全管理岗位 职责》。明确落实事前考核惩戒,如果因自身原因出现安全事故, 学校将按照桦甸市教育局《桦甸市学校安全工作问责暂行办法》 进行问责,与被问责对象谈话,填报《学校安全事故问责决定书》 进行责任追究,请各位领导和老师认真贯彻执行。
一、领导小组安全职责:
1、 根据教育局工作部署,组织实施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意见、 制订规章和制度。
2、制订学校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 3、定期开展学校安全检查工作。 4、落实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值宿带班工作。
5、 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 作。 6、 定期完成上级安全情况统计工作,并适时提出加强和改进 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
7、 接受并处理学校紧急情况信息。 8完成教育局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 二、 校长安全工作职责
校长王桂香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 全面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 领导学校安全工作,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总体规划,列入 重要议事日程。
2、 掌握学校安全工作总体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职能 部门制定相应措施,落实各项工作。
3、 主持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重要会议,主持制定学校安全工作 重要文件。
4、 协调解决影响学校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创造保证学校安 全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的基础条件。
5、 与安全副校长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指导督促学校安全工 作。 6、 组织协调重大学校安全事故的抢救、善后工作,协助有关 部门对重大责任事故进行责任追究。
三、 安全副校长安全职责
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杨长岩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负 责人,其职责是:
1、 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执行上级部门的指示、决定;制定 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活动方案,做好安全工作各项总结。
2、 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学 校各部门、各岗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及任务完成情况。
3、 组织开展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严防安全责任事故发 生。 4、 抓好师生的安全教育、培训。
5、抓好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饮食饮水安全、住宿生安全管 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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