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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安全事故的人为因素及其防范
作者:张建华 夏明强
来源:《人民论坛》2013年第34期
【摘要】近年来,城市各类安全事故频发。地震、交通事故、火灾等公共安全危机事件严重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管理者应从“人为因素”角度分析城市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与“人”的关系。克服各种“人为因素”,关键在管理,管理的成效关键在政府的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措施。
【关键词】城市 公共安全 人为因素 预防措施
城市安全就是城市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环境、人身健康以及资源供给等方面保持的一种动态稳定与协调状态,以及对自然灾害和社会与经济异常或突发事件干扰的一种抵御能力。这种状态的保持和能力的获取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城市及其政府对自身安全边界的责任意识和价值判断。
当代城市在不断扩张和提升的过程中,必将遇到许多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特别是近几年频发的、严重影响科学发展、协调发展的城市公共安全问题。政府应吸取本市及其它城市发展中遇到的公共安全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到各种事故中“人为因素”的严重性,认识到每一件公共安全事故中政府所应承担的责任,提高公共安全管理责任意识,认真履行“管理者”的职责,居安思危,树立保障全民生命的公共安全管理理念。科学规划,形成长效的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全民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最大限度减少公共安全事件发生,为建议和谐社会提供安全保障。
我国城市公共安全形势严峻
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和社会的转型期,生产力水平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发展尚不平衡,各种公共安全事件多发,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经过对各方面资料进行仔细梳理,我们发现,近几年发生的城市公共安全事件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一是自然灾害。近年来,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频发,中强度地震呈活跃趋势,自然灾害及衍生、次生灾害的突发性、复杂性和危害性进一步加大。2012年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2.9亿人次受灾,1338人死亡。2008年汶川地震造成69227人遇难;2010年4月14日,青海玉树造成2698人遇难,2013年4月20日四川省雅安市地震造成200人死亡。由此可见,我国自然灾害情况非常严重。
二是事故灾难。交通事故、矿难、火灾、爆炸等事故频发。各大城市中发生率最高、损失最大的是交通事故、矿难、火灾、危险化学品事故,其次是燃气、供电、供水、通信等城市生命线系统事故等。国家统计局《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2年全年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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