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能及职责:
(1)对各施工现场以及生产过程的危险源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 (2)指导生产安全部门安全措施落实和监控工作,减少和避免危险源的事故发生;
(3)完善危险源的风险评估资料信息,为应急响应的评估提供科学、合理、准确的依据;
(4)落实周边协议应急响应共享资源及应急响应最快捷有效的社会公共资源的报警联络方式,为应急响应提供及时的应急响应支援措施;
(5)确定各种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响应现场指挥中心位置以使应急响应及时启用;
(6)科学合理地制定应急响应物资器材、人力计划。 1.3.5技术处理组组长由项目部技术部长担任,项目部相关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能及职责:
(1)根据项目部的施工生产内容及特点,制订其可能出现而必须运用建筑工程技术解决的应急响应方案,整理归档,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工程技术服务做好技术储备;
(2)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应急总指挥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有效地指导应急响应行动中的工程技术工作。
1.3.6善后工作组组长由项目部书记、办公室负责人担任,项目部相关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能及职责:
(1)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抚恤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能够稳定,大灾之后不发生大乱;
(2)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协调处理医疗救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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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的相关矛盾;
(3)与保险单位一起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 (4)慰问伤员及家属。
1.3.7后勤供应组组长由项目部的财务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物资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施工现场后勤人员、各作业班组抽调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能及职责:
(1)协助制订施工项目应急响应物资资源的储备计划,按已制订的应急响应物资储备计划,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响应物资的储备;
(2)定期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响应物资资源管理人员的到位和变更情况,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物资资源的更新和达标;
(3)定期收集和整理项目部各施工场区的应急响应物资资源信息、建立档案并归档,为应急响应行动的启动,做好物资源数据储备;
(4)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应急响应物资资源到施工现场,并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增援,同时提供后勤服务。
1.3.8事故调查组组长由指挥部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担任,安质部人员及项目部相关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能及职责:
(1)保护事故现场;
(2)对现场的有关实物资料进行取样封存;
(3)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4)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教育,总结。 1.3.9伤员营救组由项目部副经理担任组长,施工员、各作业班组抽调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能及职责是进行事故现场伤员的营救、转运等工作。
1.3.10物资抢救组由项目部物资设备部部长担任组长,材料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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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作业班组抽调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能及职责是进行事故现场物资的抢救工作。
1.3.11消防灭火组由派出所负责人担任组长,施工现场电工、义务消防人员及各班组协调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能及职责是进行事故现场的灭火工作。
1.4 应急响应方案的制定
项目部在制定和识别应急响应方案时,主要考虑因素有: 1.4.1各单位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辨识控制的结果;
1.4.2安全事故和突发紧急事件的类型,以及编制好的与事故有关的应急预案;
1.4.3有关的法律、法规或其它要求;
1.4.4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和应急响应准备情况;
1.4.5本单位以往事故、事件处理的经验及做法或类似企业以往事故、事件处理经验及做法。
1.5 应急保障
项目部要做好应对安全事故和突发紧急事件的人力、财力、物资、通信、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等应急保障工作。
1.5.1人力保障
项目部全面负责应急救援的人力保障,对本工程安全事故和突发紧急事件应急工作基本人员力量进行摸底检查,监督落实应急救援人员的配备并确保应急人员数量充足。
1.5.2资金保障
项目部财务部门全面负责保障应急救援所需的资金,根据本单位安全事故和突发紧急事件的实际情况,对应急所需资金储备进行统一规划。监督落实应急救援所需的资金储备。
1.5.3物资、设备、交通运输保障
应急所需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保障由项目部财务、物设管理等部门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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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相关部门组织落实。项目部的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统一纳入应急救援工作之中。
1.5.4医疗卫生保障
公司及项目部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当地医疗卫生部门签定协议,建立应急救援医疗卫生保障体系,配备常用的应急救援药品及救援器材等。
1.5.4应急人员安全
应急响应人员自身的安全是安全事故和突发紧急事件应急预案应予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应急功能中应明确保护应急人员安全所做的准备和规定:
(1)应急队伍或应急人员进入和离开现场的程序,包括向现场总指挥报告、有关培训确认等;
(2)根据事故的性质,确定个体防护等级,合理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并在收集到事故现场更多的信息后,应重新评估所需的个人防护装备,以确保选配和使用的是正确的个人防护装备;
(3)应急人员的消毒设施及程序;
(4)对应急人员有关保证自身安全的培训安排,包括各种情况下的自救和互救措施,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等。
1.6事故报告与事故处置 1.6.1事故报告 (1)报告原则
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在第一时间上报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或突发紧急事件情况。
(2)报告程序
发生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或突发紧急事件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向所在项目部领导报告,项目部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按集团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组织上报。
(3)报告内容
发生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或突发紧急事件报告的内容包括:
1)事故或突发紧急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别、人员伤亡情况; 2)建设工程事故中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资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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