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考员职责
1、 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熟练的业务技能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
制止违纪作弊行为,确保考试工正、顺利地进行。
2、 在履行监考职责时必须佩带规定标志,严格遵守考点考试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
不擅离职守,手机必须关闭。
3、 应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
4、 不得向考生解释任何有关试题内容的问题,对试卷印刷不清之处所提出的询问,应当众
答复,试题有更正时应及时当众板书公布。
5、 认真监督考生考试,制止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不得隐瞒袒护。必须将违纪考生的
情况如实填入考场记录单,没收的违纪证据,应附在考场记录单后。对扰乱考场秩序者可以直接逐出考场,并报告考点主考及时处理,记入考场记录单。
6、 对考生既要严格执行纪律,又要耐心热情,不要因执行纪律而影响考场正常秩序。 7、 有权制止除佩带规定标志以外的任何人进入考场,有权制止未经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允许
的任何人在考场内照相、录像。
8、 在考场内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吸烟、阅读
报纸、谈笑、睡觉、抄做试题等)。 9、 不得监守自盗,不准暗示、协助或支持考生违规,不得拆封缺考考生和多余的空白试卷,
不得以任何理由私留、复制试卷,也不得指示他人进行以上违规行为。监考员违规的,视其情节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主考职责
1、 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熟练的业务技能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
场纪律、制止违纪作弊行为,确保考试工正、顺利地进行。
2、 在履行监考职责时必须佩带规定标志,严格遵守考点考试作息制度,不迟到、不
早退,不擅离职守,手机必须关闭。
3、 应严格执行考试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 4、 5、
大学英语四六级巡视员职责
一、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熟练的业务技能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作弊行为,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
二、认真学习有关考试的政策、法规,熟悉监考业务,指导监考工作。
三、在履行监考职责时必须佩戴规定标志,严格遵守考点考试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手机可以开机但是必须处于振动状态,便于与考点办公室联系。
四、考试期间应在所负责考场的范围内流动巡视,果断处理好考场内的偶发事件。如遇特殊情况或不能处理的情况,及时与主考联系。
五、抽查所负责考场的监考情况,抽查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等统一规定的证件是否齐全,证件上的照片与本人是否相符,准考证上的考场号等是否与本考场相符。
六、有权制止除佩戴规定标志以外的任何人进入考场,有权制止未经省教育考试院允许的任何人在考场内照相、录像。 七、熟悉监考员的“七防”、“十不准”,督促监考工作:
1、七防:防代考;防夹带;防偷看和抄袭、防传递;防换卷;防带走试卷(答卷);防漏收答卷;
2、十不准:不准迟到、早退;不准解释题意;不准抄题作题;不准看书看报;不准抽烟;不准打瞌睡;不准在考场内谈笑;不准随意翻看考生试卷和答卷;不准将试题传出考场外;不准擅离考场;
八、不得协助或支持监考、考生违规,不得扰乱考场秩序,动用考场的试卷资料,不得指使他人进行以上违规行为。违规者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保卫组职责
①认真执行《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务实施细则》有关试卷保密工作要求。
③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试卷由保密组组长带队,另加教务处(1人)、公安干警(1人)对试卷进行接和送。
④试卷到校后由保卫组根据需要合理安排试卷保密室使用期间值班巡逻人员,填写《试卷保密室值班巡逻记录》。直到考试结束。
⑤考试期间,由保卫科安排巡逻和设立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并负责处理现场突发治安事件,协助处理考试违纪事件,保持与公安部门的密切联系。
对突发事件的预案
1.对出现问题的考场,监考人员和考生等应立即封闭隔离,不得擅自离开考场。
2.对于个别教师可能未及时到岗监考,将预备3~5名教师作为后备监考教师,随时待命,及时顶岗。(考务办公室)
3.如考试中在听力考试时段突然发生停电,由后勤处电工立即启动发电设备,确保发射台等的正常电力供应。(后勤服务处)
4.考场内突发较严重的扰乱考场秩序事件,由保安将滋事者强行带离考场,交保卫科处理。(保卫科)
5.考试中考生突发各种疾病,由医务工作者进行现场救护,病情严重者由学校提供专车迅速送往中心医院。(后勤服务处)
6.新校区施工现场燥音,由后勤服务处负责。(后勤服务处)
7.其他突发应急情况要严格按照大学生四六级考试考务工作手册考场偶发事件处理办法执行。(考务办公室)
8.应急领导小组由考试领导小组兼任。
(一)主考、副主考职责:
1、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熟练的业务技能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作弊行为,确保考试工正、顺利地进行。
3、负责选聘培训管理考试工作人员,分派各考场的监考人员,布置考点和考场,完善各项设施,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4、如因试卷或答题纸不完整、字迹模糊、破损或试卷错装、听力磁带无声或不清楚等原因必须换卷时,按规定启用备用卷,并及时报告省自考办。
5、负责本考点试卷运送保管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组织和验收考生答卷的回收与封装,并派专人看管保卫,按时送回市自考办。
6、对不认真负责的考试工作人员,及时批评教育;对严重失职或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应及时撤换,并给予处分。
7、负责对违纪舞弊考生的处理。
8、负责处理听力考试的偶发事件,并及时报告省招办。
9、按规定处理考试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和突发性事件,并及时报告省招办。 (二)CET考务组职责:
1、做好实施考试的各项具体工作。 2、协助主考、副主考培训监考人员。 3、检查监考人员对试卷装订和密封的质量。 4、发考试信号。 5、整理违纪考生资料。 6、完成主考交代的其他工作。
(三)保卫组职责:
1、做好考点的安全、警戒工作。
2认真执行《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务实施细则》有关试卷保密工作要求。 3试卷到校后由保卫组根据需要合理安排试卷保密室使用期间值班巡逻人员,填写《试卷保密室值班巡逻记录》。直到考试结束。
4、协调主考、副主考处理考试期间发生的考生严重违纪或扰乱考场纪律、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的事件。
5、完成主考交代的其他工作。
四六级巡视员职责
一、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熟练的业务技能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作弊行为,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
二、认真学习有关考试的政策、法规,熟悉监考业务,指导监考工作。
三、在履行监考职责时必须佩戴规定标志,严格遵守考点考试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手机可以开机但是必须处于振动状态,便于与考点办公室联系。
四、考试期间应在所负责考场的范围内流动巡视,果断处理好考场内的偶发事件。如遇特殊情况或不能处理的情况,及时与主考联系。
五、抽查所负责考场的监考情况,抽查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等统一规定的证件是否齐全,证件上的照片与本人是否相符,准考证上的考场号等是否与本考场相符。
六、有权制止除佩戴规定标志以外的任何人进入考场,有权制止未经省教育考试院允许的任何人在考场内照相、录像。
七、熟悉监考员的“七防”、“十不准”,督促监考工作:
1、七防:防代考;防夹带;防偷看和抄袭、防传递;防换卷;防带走试卷(答卷);防漏收答卷;
2、十不准:不准迟到、早退;不准解释题意;不准抄题作题;不准看书看报;不准抽烟;不准打瞌睡;不准在考场内谈笑;不准随意翻看考生试卷和答卷;不准将试题传出考场外;不准擅离考场;
八、不得协助或支持监考、考生违规,不得扰乱考场秩序,动用考场的试卷资料,不得指使他人进行以上违规行为。违规者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医疗组职责
职责:对突发的生病考生进行应急处理。
监考员职责
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熟练的业务技能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作弊行为,确保考试工正、顺利地进行。
在履行监考职责时必须佩带规定标志,严格遵守考点考试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手机必须关闭。
应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
不得向考生解释任何有关试题内容的问题,对试卷印刷不清之处所提出的询问,应当众答复,试题有更正时应及时当众板书公布。
认真监督考生考试,制止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不得隐瞒袒护。必须将违纪考生的情况如实填入考场记录单,没收的违纪证据,应附在考场记录单后。对扰乱考场秩序者可以直接逐出考场,并报告考点主考及时处理,记入考场记录单。
对考生既要严格执行纪律,又要耐心热情,不要因执行纪律而影响考场正常秩序。 有权制止除佩带规定标志以外的任何人进入考场,有权制止未经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允许的任何人在考场内照相、录像。
在考场内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吸烟、阅读报纸、谈笑、睡觉、抄做试题等)。
不得监守自盗,不准暗示、协助或支持考生违规,不得拆封缺考考生和多余的空白试卷,不得以任何理由私留、复制试卷,也不得指示他人进行以上违规行为。监考员违规的,视其情节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放音职责
提前准备好四六级听力的放音设备 保障四六级考试听力的放音。
对听力放音时的突发事件及时向主考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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