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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闵行区交通委员会根据《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上海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和闵行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财政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跟踪评价工作的通知》(闵财评[2016]5号)的要求,对2016年政府购买公共交通服务项目进行了绩效跟踪评价。本次评价为单位自评,时间节点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立项程序和依据
公共交通是城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基础,既是解决人民群众出行的民生工程,也是体现出社会公平和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平台。国务院办公厅在2005年就颁布了《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2005]46号文),于2012年又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2012]64号文),明确了城市人民政府要将公共交通发展资金纳入公共财政体系。上海市政府2007年3月颁布《上海市政府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于2013年6月再次颁布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的意见》([2013]46号文),明确了合理界定补贴补偿范围,对实行低票价、减免票、经营冷僻线路、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等形成的政策性亏损,由地方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闵行区区政府为了贯彻国务院和上海市政府关于“公交优先”的战略以及将公交事业定位于公益属性的理念,自2006年上海市公交实行差别化管理以来,一直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来扶持公交运行事业,保障本区公交线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并结合区域经济提速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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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人口集中导入的客观需求,提供与之相适应的财政资源。
结合上述文件对政府购买公交服务机制的新要求,闵行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和闵行区财政局于2012年制定了《闵行区公共交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闵建交〔2012〕33号)文件,于2014年《闵行区公交行业评价工作组第七次会议纪要中》发布了《2013年闵行区客运公司成本构成约束标准(适合闵客运公司)》,进一步规范了闵行区公共交通专项资金支出管理,提高政府购买上海闵行区客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闵客运公司”)公交服务的使用绩效。
(二)项目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整体绩效目标、目标完成计划和现阶段完成情况
1、项目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保障闵行区公交事业的投入与持续发展,不断完善闵行区公交线网的不足,逐步解决以下现实问题:
(1)闵行区公交历史欠账多,部分地区线网密度低,分布不均,特别是城镇化后的农村地区,有待进一步改善。
(2)部分公交线路原为郊区化配置,运行时间短、站距长、营运间隔长、票价较高。
(3)部分地区公交和轨道交通换乘不便,营运时间上不能衔接。 (4)快速增长起来的大型小区、重要商业网点和公用事业办事机构,由于物业的先期开发和人口大量集中导入,需要配置公交线路。 2、整体绩效目标
购买闵客运公司公交服务,落实年度运行经费,保障公交事业投入与发展,不断提高闵行区居民公交出行的便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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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绩效指标完成计划和现阶段完成情况
指标绩效内容 分类 绩效指标名称 年度目标值 100% 100% 100% 管理费用、车队经费、营运业务费占总成本比不超过3%、1.1%、0.9% 100% 目标值来源 财务管理要求 财务管理要求 财务管理要求 采集数是否据来源 跟踪 财务记录 财务记录 财务记录 √ √ √ 跟踪期目标值 100% 86.6% 100% 跟踪期实现值 100% 71.85% 100% 投入资金投入 资金到位率 目标 财务管理 资金执行率 财务管理 资金使用合规性 管理目标 业务管理 期间费用控制率 业务管理要求 业务数据 √ 100%(8条/8条) 100% 产出数量 新辟、调整线路落实率 业务管理要求 业务管理要求 计划目标/历史数据 计划目标/历史数据 社会调查 社会调查 业务数据 业务数据 业务统计 业务统计 问卷 问卷 管理制度 √ 100% 100% 产出质量 人车比 日均行驶里程增长产出目标 业务成果 率 日均客流量增长率 社会评价 可持续性 乘客满意度 职工满意度 政府补偿机制健全性 2.8:1 √ 2.8:1 2.48:1 2% 2% 80% 85% 健全 (三)项目实施组织管理情况
项目经过多年来实施和改进,已建立了较完善的管理机制,形成有序的工作模式。 1、组织分工
本项目预算单位为闵行区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区交通委”),实施单位为闵行区城市交通运输管理所(以下简称“区运管所”)。其中:区交通委主要负责公交线路新辟、调整管理和方案论证、补贴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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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制定和预算管理等。区运管所主要落实补贴相关的各项工作,以及对闵客运公司运行实施必要的监督管理。 2、实施方式
(1)实施内容
本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是闵客运公司提供的公交服务,采用“成本规制”的方式,通过合理界定公交企业成本范围,并测算、审核和评价公交企业经营状况,达到并促进公交企业进行成本控制,规范营收,根据评估审核确认的年度运行成本上限,结合闵客运公司年度收支审计结果,进行运行补偿。
(2)实施流程
项目实施分为两个阶段,预算编制和补贴发放:
预算编制(2015年8-11月):区交通委制定年度项目预算编制依据和补贴标准,闵客运公司据此进行预算编制,区运管所对闵客运公司上报预算进行初审并编制预算草案。区交通委对区运管所上报的预算草案进行审核、批复其上报的预算。
补贴发放(2016年1-12月):根据审价报告或预算金额按季度拨付政府购买闵客运公司公交服务项目款项。 3、制度建设
项目执行和管理主要参照《闵行区公共交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闵建交〔2012〕33号)和《2013年闵行区客运公司成本构成约束标准(适合闵客运公司)》文件。同时,为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合法性,区运管所还制定了《关于公交专项资金使用审核流程的管理规定》(闵运管[2014]8号),对公交专项资金实行四级岗位审批制度,分别由客运科、财务科、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审核通过后,上报区交通委批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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