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的任何事物和过程都不能孤立地存在,都同前后周围的其他事物和过程联系着;每一事物和过程的各个要素和环节也不能孤立地存在,都同其它要素和环节联系着;整个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和过程,任何事物和过程都是普遍联系之网上的一个部分、环节或阶段;孤立的、不与其它事物和过程相联系的事物和过程是不存在的。
联系有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本质联系和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等等。 条件:
同特定事物相联系的,对它的产生、存在和发展发生作用的诸种要素的总和。 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
第一、要坚持联系的普遍性,在事物的全面联系中完整地把握事物。
第二、要注意联系的特殊性,特别是要善于抓住事物的内部联系,本质联系和必然联系。 第三、必须摈除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
(联系意义图) 发展是物质运动中前进的变化和进化的趋势 运动包含了发展,发展只是一种特殊的运动。
发展代表了运动的一般趋势和方向,揭示着运动的本质。 发展的三层含义:
第一、发展不是一般的运动,而是前进性的运动。 第二、发展不是一般的运动,而是上升性的运动。 第三、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新事物:符合客观规律、合乎历史前进方向、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前途的事物 旧事物——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丧失其存在的必然性、日趋灭亡的事物
二、对立统一规律是宇宙的根本规律
矛盾:反映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对立和同一及其关系的基本哲学范畴。 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
同一性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吸引、相互贯通的一种趋势和联系。 斗争性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的属性,相互分离的倾向和趋势。 同一性不能脱离斗争性而存在,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 斗争性也不能脱离同一性而存在,没有同一性就没有斗争性。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内部矛盾也叫内因,外部矛盾也叫外因。 内因是事物变化的根据和第一位的原因。 外因是变化的条件。 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同一性的作用:
事物发展的条件是该事物是一个较稳定的统一体,而稳定的统一体得以形成的条件是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
矛盾双方的相互包含可以使矛盾双方相互利用、相互促进,从而推动事物发展。 相互转化规定着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或基本方向。 斗争性的作用:
斗争性能引起矛盾双方力量的消长,造成矛盾双方力量对比的变化,为事物的质变准备条件。 斗争性的作用在于促成旧的矛盾统一体或旧质事物的破裂、瓦解和新的矛盾统一体或新质事物的产生,从而使事物发生质变,实现新事物代替旧事物,使事物得以发展。 同一性的相对性:同一性是条件的 同一性是暂时的 斗争性的绝对性:斗争性是无条件的
矛盾的普遍性是说矛盾存在于一切时空之中,任何事物在任何时候都存在着矛盾。(坚持辩证法的前提)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不同事物所包含的矛盾与其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以及矛盾解决的形式有其不同的特点。(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
矛盾解决形式的特殊性: 矛盾双方的并存形式。 矛盾一方克服一方。
矛盾双方“同归于尽”,为新的对立双方所代替。 矛盾的对立双方融合成一个新事物。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区别。它们的区别表现在,矛盾的普遍性是共性,具有绝对性,特殊性是个性,具有相对性;矛盾的普遍性比特殊性深刻,特别性比普遍性丰富。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联系。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矛盾的两面,任何一个事物都是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三、质量互变规律
质是指事物成为它自身并使该事物同其他事物区别开来的内在规定性。质和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
属性,就是一事物和他物在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中表现出来的质。属性是外在的能感觉得到的东西。质是内在的感觉不到的东西。 认识质的意义:
(1)认识事物的质判断事物运动、发展的标准。 (2)认识事物的质是认识和实践的起点。
量是事物固有的规定性,它是指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量的特点是一定程度的外在性,和事物存在的不直接同一性。 认识量的意义:
(1)认识事物的量是对事物质的认识的深化。 (2)认识事物的量能将同质的事物区别开来。 (3)定性分析要和定量分析相结合。
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质和量的限度、幅度、范围,是和事物的质相统一的量的限界。度是质和
量的统一。 度的原理的意义:
(1)度的原理的理论意义在于为量变引起质变原理提供了基础。 (2)度的原理要求在实践中掌握适度原则,反对“过”和“不及”。 (3)度的原理是法学、政治学上强调的“正义”价值的哲学基础。 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
量变是事物在原有性质的基础上量的变化,包括数量的增减和构成事物的成分在排列组合上的变化。
质变是事物性质的变化,是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转变,是由事物内部矛盾主次两方面地位的转化所导致的旧事物的灭亡和新质事物的产生。
区分量变和质变的根本标志就是看事物量的变化是否超出了度的范围。 量变和质量的辩证统一: (1)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 (2)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3)质变体现和巩固量变的成果,并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 量变形式的多样性:
(1)数量上的增加或减少。
(2)构成事物的成分在排列次序,结构形式、比例关系的变化。 质变形式的多样性: (1)爆发式飞跃。 (2)非爆发式飞跃。 量变和质变相互渗透:
(1)总的量变过程中的部分质变。 (2)质变过程中有量的特征。
四、否定之否定规律
所谓肯定,也叫肯定方面,是指事物内部维持其存在的方面,即肯定这一事物为它自身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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