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单价说明
(3) 项目内已包括所有钉、胶、螺钉安装、截料、做斜面或圆角、开槽口、钻眼、
做端部错口榫、做搭接榫、割角、做几何形端部、转角、连接、端接、短木条和类似性质的任何其它零星项目。 (4) 磨光、打底、敷色等也已包括在内。
7.1.3
7.2 卷帘工程 7.2.1
一般规定
(1) 卷帘门按门洞面积计量,不同种类的卷帘门须单独计量。
7.2.2
所有卷帘项目的单价已包括下述内容:
(1) 项目内已综合了制作、运输、保管、维护、安装、油漆、测试、清洁等费用。 (2) 卷帘门项目的单价应包括所配备的滚轮起动、卷帘等装置以及大于门洞面积
部份的尺寸。
(3) 如采用电动卷帘装置,应另立项目计算。
8. 饰面工程 8.1 一般规定 8.1.1 8.1.2
各种装饰抹灰、镶贴面层及特种砂浆抹灰除另有说明外,均按平方米计算。 抹灰砂浆项目一般已包括了如下工序:基层表面凿毛,阴阳角找方,设置标筋,分层赶平、修整、表面压光。
8.1.3
油漆工程以涂刷油漆遍数分项,每遍刷油前的必要操作过程如润粉油漆批嵌、磨砂纸等均已包括在内,不能作遍数算。有磨退、出亮或擦错等要求的油漆,均应全做,不应另计。
8.1.4 8.1.5 8.1.6
楼地面,内、外墙面、天棚等的饰面项目应分别计算。 饰面项目中已考虑了颜色因素,不再为饰面颜色的变化而计费。
大理石板及花岗石板的单价应已包括不规则形状的切割、磨边、铺砌、防水及防护措施费用,干挂石材的单价还应包括安装石材用之钢构架。
8.2 楼地面饰面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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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另有说明外,门洞上的过梁不包括在项目内。
六、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单价说明
8.2.1 各种面层均按实际覆盖面积计算,要扣除主墙、间壁墙、柱、砖垛、附墙烟囱等所占面积,还应扣除突出地面的设备基础,地下构筑物、地沟、室内铁道、电梯井及管道孔等所占的面积。
8.2.2
踢脚线按实际延长米来计算,应尽可能说明踏脚线的高度与做法。
8.3 内墙面 8.3.1
内墙面饰面以墙身被覆盖面积计算:无吊顶时,按设计要求计算工作量;有吊顶时,高度计算至吊顶底面加 100mm(涂料饰面则计算至吊顶底)。但需扣除相应门洞与窗洞的面积,不扣除踢脚板、挂镜线以及0.3平方米以内的孔洞和0.3平方米以内的墙与构件交接处面积,洞口侧壁不增加,内墙垛的侧壁应展开计算,并入相应的饰面项目内。
8.3.2 8.3.3
钢筋混凝土柱、梁的饰面如与相应的内墙饰面相同,可以一起计算。 墙身水泥砂浆护角线的工料已包括在抹灰饰面的项目内,不另计算。有外包钢/木护角时,应作为额外费用另立项目计算。
8.3.4
8.4 天棚饰面 8.4.1
天棚饰面面积按投影面积计算。扣除墙、柱、垛、附墙烟囱、通风道、检查孔、0.3 平方米以上的灯具孔洞,管道、线条等所占的面积。
8.4.2 8.4.3
天棚下梁的净高(即梁总高减去楼板厚度)应计算其侧面积。
天棚饰面已包括在与墙身交接处做圆角的费用,但装饰条不包括在内。如有装饰线板,则按其延长米另行计量,线板后所覆盖的面积不从饰面项目中扣除。
8.4.4
楼梯板底面抹灰须按其实际面积计量,但楼梯板与休息平台下的梁可不再计算,认为已包含在项目内了。同时,踏步侧面堵板的面积也不另外计算。
8.4.5
8.5 外墙饰面 8.5.1
水池、水槽等上面的零星饰面量,按图中展开面积计算。
天棚吊顶面积须按实计算,要扣除内隔墙、柱等的面积。
外墙面、墙裙的饰面按外墙面积扣除在外墙上的门窗孔洞和空圈后按平方米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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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单价说明
量,但不予扣除0.3平方米以内的孔洞面积、侧壁和顶面的饰面也不再加计,认为已在项目中包括了。
8.5.2
外墙饰面项目应已包含做窗台线,外墙面勾缝、腰线、嵌条、洗擦等类似工作。
8.5.3
阳台、雨蓬按水平投影面积计量,项目中包括底面、上面、侧面及牛腿的全部抹灰面积。
8.5.4
8.6 所有项目的单价须包括: 8.6.1 8.6.2 8.6.3 8.6.4 8.6.5 8.6.6 8.6.7 8.6.8 8.6.9 8.6.10 8.6.11
正确处理基层。
狭窄阔区域及少数量区域。 临时模板、压尺、砂浆找平及边板。 依开间或板条分区施工。
铺放或修整成规定的平面、斜面、坡度状和波浪状。
不同种类工程或新旧工程期间的交接处、穹棱交点及其它孤形表面交叉。 等阔边饰、阳角、阴角。
内外角、联结点、齐平末端及类似以直线计算之项目。
所有裁切装配及修复至框边,管道周边及托座等,及嵌在出水口周边。 任何为实施上述工作所需的辅助项目。
砂浆找平、抹灰、粉刷、人造石铺面、水磨石和任何其它现铺饰面之单价须进一步包括:
(1) 清洁及弄湿混凝土表面及若混凝土已硬化,涂水泥浆。 (2) 滴水槽、深槽、凹圆形、半径不超过25毫米之外角等。 (3) “打平”不规则表面及做凹圆形、斜面等。 (4) 抹灰之单价包括所需的镀锌铅丝网加固。
8.6.12 8.6.13
类铺砖、干板及薄板饰面中单价须包括开槽、开孔修复等工作。
除要求铺设特别砖或配件外,铺砖、平板及薄板饰面之单价须进一步包括在装饰条、凹圆槽、踢脚板、雨水槽、沟渠、楼梯斜梁、缘石等处做斜接面、停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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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板、遮阳板饰面以展开面积计算。
六、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单价说明
交叉点、齐平末端、联结点、扭曲形角等。
8.6.14
不论图纸上有否表示,室外饰面之单价须包括在所有悬挑上做滴水槽,墙体抹灰与墙裙交接处做凹槽及其它类似工作。
8.6.15
所有铺砖、云石、大理石、花岗石等之单价须包括依设计单位要求及以认可之颜色及图形铺砌。除另有说明外,颜色砖等的单价为采用标准颜色系列之饰砖。
8.6.16
所有陶瓷砖块、云石、大理石、花岗石等材料单价须包括水泥沙浆垫层及结合层。
8.6.17 8.6.18
所有铺石之单价须包括一切单边成圆角或两边成圆角之原砖块。
除另有说明外,所有铺块、石块等之单价须包括于砖块、石块等材料上开孔、裁切、做斜接面、开槽停闩、交叉点、齐平末端、联结点、圆边等及修复。
8.6.19
铺乙烯基板或薄板等之砂浆找平单价须包括滑面加工及包括净水泥铺面,钢抹子饰面。
8.6.20 8.6.21
马赛克铺面的单价须包括在与墙交接处铺成斜角及包括所需之刮平。 水磨石铺面墙饰面单价须包括在凹圆等地方加钢筋纲带及包括移交建筑物前磨光水磨石。
8.6.22 8.6.23
云石/花岗石板饰面单价须包括与混凝土连接的不锈钢插销等锚固件。 承包人所填报之云石/花岗石材之覆面单价还须包括: (1) 等阔边缘、内角、齐边及尖脊;
(2) 饰面于任何材料之表面包括混凝土、钢结构框架、钢丝网等以及饰面前后表
面处理;
(3) 铺放或修整成平面、斜面及坡度; (4) 等阔边缘、内角、齐边及尖脊;
(5) 不同种类工程及新旧工程之接口、穹棱交点及其它弧形表面交叉; (6) 所有裁切及装配及/或修复至框边,管道周边及托座等,以及嵌入出水口周
边;
(7) 所有由发包人/承包人要求及认可纹型铺砌; (8) 安装饰面之水泥沙浆垫层及结合层施工; (9) 一切单边成圆角或两边成圆角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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