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体系内审检查表
条款号 评审内容 2、应由熟悉检验检测目的、程序、方法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对检验检测人员包括实习员工进行监督。 检查对象 是否建立了监督工作程序。是否制定了监督计划,监督的重点尤其是在培人员、新上岗人员、结果不满意的人员或操作关键项目的人员是否进行了监督。 监督员的数量和专业领域能否覆盖能力范围,是否有任命文件,监督员是否符合条件要求。 人员监督计划和监督活动实施与评价记录是否真实、完整。 责任部门 检查结果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备注 1、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培训程序,确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目标,明确培训需求和实施4.2.6 人员培训。 2、培训计划应与检验检测机构当前和预期的任务相适应。 检验检测机构应保留人员的相关资格、能力确4.2.7 认、授权、教育、培训和监督的记录,记录包含能力要求的确认、人员选择、人员培训、人员监督、人员授权和人员能力监控。 检验检测机构应有固定的、临时的、可移动的或多个地点的场所,上述场所应满足相关法律4.3.1 法规、标准或技术规范的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将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场所、环境要求制定成文件。 1、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其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的要求。 4.3.2 2、检验检测机构在固定场所以外进行检验检测或抽样时,应提出相应的控制要求,以确保环境条件满足检验检测标准或者技术规范的要求。 4.3.3 1、检验检测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对环境条件有要是否制定人员培训和管理程序,是否分析培训需求和有效实施培训。 制定的人员培训计划是否合理,是否与机构当前和预期的任务相适应;是否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 机构是否建立健全人员技术档案,档案资料是否齐全。 管理体系文件是否全覆盖各类场所。 管理体系的运行是否覆盖到相关场所。 现有的设施和环境条件是否均有利于检验检测活动的正确实施;是否满足标准规范的要求。 在机构固定场所以外进行抽样、检验检测时,对环境条件和设施的控制是否作出合理安排,是否有相关记录。 对影响检验检测结果的设施和环境的技术要求是 求时或环境条件影响检验检测结果时,应监测、否有文件规定。 5 / 17第 5 页,共 1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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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评审内容 控制和记录环境条件。 2、当环境条件不利于检验检测的开展时,应停止检验检测活动。 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检验检测场所的内务管理程序,该程序应考虑安全和环境的因素。 2、检验检测机构应将不相容活动的相邻区域进4.3.4 行有效隔离,应采取措施以防止干扰或者交叉污染。 3、检验检测机构应对使用和进入影响检验检测质量的区域加以控制,并根据特定情况确定控制的范围。 1、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满足检验检测(包括抽样、物品制备、数据处理与分析)要求的设备和设施。用于检验检测的设施,应有利于检验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 2、检验检测机构使用非本机构的设施和设备时,应确保满足本标准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租用仪器设备开展检验检测时,4.4.1 应确保: a)租用仪器设备的管理应纳入本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b)本检验检测机构可全权支配使用,即:租用的仪器设备由本检验检测机构的人员操作、维护、检定或校准,并对使用环境和贮存条件进行控制;c)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租用设备的使用权;d)同一台设备不允许在同一时期被不同检验检测机构共用租赁和资质认定。 是否配备了正确进行检验、检测的全部设备,其量程、准确度等是否满足要求。 检验检测的设施是否能保证检验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 租用设备是否纳入机构的管理体系;是否由机构全权支配使用;是否由机构人员操作、维护、检定或校准;租赁合同中是否明确租用设备的使用权;是否存在同一台设备在同一时期被不同检验检测机构共用租赁和共同使用的情况。 受控区域是否明确,进入受控区域是否有文件规定并按规定执行。 检查对象 对结果质量有影响的场所是否有监测、控制等保证设施,是否进行了记录。 当环境条件已经危及到检验检测结果时,是否立即停止检验检测;对已检验检测的数据是否按无效处理,并执行不符合检验检测工作程序。 是否有建立内务管理程序文件,是否包括有关健康、安全和环保要求的相关规定和必要措施,实施是否有效。 对不相容活动的相邻区域是否进行了有效的隔离;是否能有效地防止相互(交叉)污染的发生。 责任部门 检查结果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备注 6 / 17第 6 页,共 1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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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评审内容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检验检测设备和设4.4.2 施管理程序,以确保设备和设施的配置、使用和维护满足检验检测工作要求。 1、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检验检测结果、抽样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或计量溯源性有要求的设备,包括用于测量环境条件等辅助测量设备有计划地实施检定或校准。 2、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采用核查、检定或校所有需要检定、校准或有有效期的设备应使用标签、编码或以其他方式标识,以便使用人员易于识别检定、校准的状态或有效期。 3、检验检测设备,包括硬件和软件应得到保护,4.4.3 以避免出现致使检验检测结果失效的调整。 4、检验检测机构的参考标准应满足溯源要求。无法溯源到国家或国际测量标准时,检验检测机构应保留检验检测结果相关性或准确性的证据。 5、当需要利用期间核查以保持设备的可信度时,应建立和保持相关的程序。 6、针对校准结果产生的修正信息或标准物质包含的参考值,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在其检测数据及相关记录中加以利用并备份和更新。 1、检验检测机构应保存对检验检测具有影响的4.4.4 设备及其软件的记录。 2、用于检验检测并对结果有影响的设备及其软件,如可能,应加以唯一性标识。 仪器设备(含标准物质)的唯一性标识是否有规定,仪器设备(含标准物质)是否有标识。 当需要时,是否建立设备期间核査程序,是否编制了期间核查的作业指导书,是否制定了设备期间核查的计划及有效实施并保留了相关记录。 相关的检验检测记录,修正因子(或修正值)是否得到应用。程序或文件是否有应用规定并通知到相关使用人员。 是否有相关记录。 是否对设备的硬件和软件进行必要的保护防止发生使检验检测结果失效的调整。 对当无法溯源到国家或国际测量标准的情况是否能提供有证标准物质、协议标准、机构间比或参加能力验证对结果的满意证据,是否有相关记录。 设备在投入服务前是否进行校准或核查并确定满现场仪器设备是否有状态标识,标识内容是否满足要求。 准等方式,以确认其是否满足检验检测的要求。足使用要求; 检查对象 是否制定并实施检验检测设备的管理程序,是否覆盖所有安全处置、运输、存放、使用、有计划维护测量设备的操作,是否能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 是否制定了检定或校准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责任部门 检查结果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备注 7 / 17第 7 页,共 1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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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评审内容 3、检验检测设备应由经过授权的人员操作并对其进行正常维护。 4、若设备脱离了检验检测机构的直接控制,应校准状态进行核查,并得到满意结果。 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异常时,检验检测机构应采取相应措施,如停止使用、隔离或加贴停用标4.4.5 签、标记,直至修复并通过检定、校准或核查表明设备能正常工作为止。应核查这些缺陷或偏离对以前检验检测结果的影响。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标准物质管理程4.4.6 序。标准物质应尽可能溯源到国际单位制(SI)单位或有证标准物质。检验检测机构应根据程序对标准物质进行期间核查。 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实施和保持与其活动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应将其政策、制度、计划、程序和指导书制订成文件,管理体系文件应传达至有关人员,并被其获取、理解、执4.5.1 行。 2、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至少应包括:管理体系文件、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记录控制、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改进、纠正措施、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4.5.2 检验检测机构应阐明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目标,并在管理评审时予以评审。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控制其管理体系的4.5.3 内部和外部文件的程序,明确文件的标识、批准、发布、变更和废止,防止使用无效、作废质量方针是否在质量手册中阐明或单独发布。 质量目标是否在管理评审时予以评审。 文件控制是否有程序,内容是否齐全,规定是否合理且具有可操作性,受控编号方式是否清晰。 文件受控清单与发放回收记录,所有的内部文件、 检查对象 对检验检测结果准确性有效性有影响的设备是否均由授权人员操作,是否有授权文件。 脱离机构直接控制的设备,返回后、恢复使用前,是否有记录。 仪器设备出现缺陷时,是否立即停用,是否有记录。 仪器设备出现缺陷时,是否采取了措施能确保不被误用。进行修复后的设备是否通过校准或核查表明能正常工作。 是否检查这种缺陷对过去的检验/检测的影响。 标准物质的溯源是否有文件规定。 是否使用有证标准物质,是否按照规定要求进行了核查。没有有证标准物质时,可否确保量值准确。 是否制定并实施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査程序。 是否建立、实施和保持与其活动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体系,是否建立了管理体系文件。 管理体系文件是否发放到组织机构部门、是否进行宣贯,重要岗位人员是否了解其岗位的职责和工作要求,是否有相关记录。 体系文件是否齐全。 责任部门 检查结果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备注 确保该设备返回后,在使用前对其功能和检定、是否对其功能和校准状态进行核查并显示满意结果, 8 / 17第 8 页,共 1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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