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6.3、电熔承插连接应按下列要求进行:(1)电熔连接机接上电源,并做好接地保护;(2)保证电熔承插连接管材的连接端切割垂直,应用洁净的棉布擦净管材和管件连接面上及电熔管件内表面的污物;(3)标出管材或管件的插入深度,用专用的工具刮除其连接部位的外表皮;(4)将管材或管件的规格环境温度SDR等数据,确定电压和熔接时间等参数;(5)启动电熔机并检查孔内物料顶起清况;(6)电熔鞍形连接前,应用洁净棉布擦净连接面上的污物,并应用刮刀刮除干管连接部位外表皮。
2.18钢塑过渡接头连接:
(1)钢塑过渡接头聚乙烯管道连接应符合相应的电熔连接或热熔连接的规定。
(2)钢塑过渡接头钢管与金属管道连接应符合相应的钢管焊接,法兰连接或丝扣连接的规定。
(3)钢塑过渡过接头钢管端与钢管焊接时应用降温措施。
2.18.1、聚乙烯燃气管道敷设时,管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段上无承插接头时 管道公称直径D(mm) D≤50 50<D≤160 160<D≤250 2.19 架空管道安装
架空管道的防锈、防腐:本工程架空管道的防锈、防腐,采用红丹防锈漆二遍,黄色调和漆二遍。做法是:钢管除锈—刷第一遍防锈漆—待第一遍防锈漆完全干燥后,涂刷第二遍防锈漆—待第二遍防锈漆完全干燥后,刷第一遍黄色调和漆—待第一遍黄色调和漆完全干燥后,刷第二遍黄色调和漆。
注意事项:
允许弯曲半径R(mm) 30D 50D 75D - 21 -
(1)为了保证各涂层与基层有较强的附着力,必须在前层漆完全干燥后,再涂刷后层漆。
(2)钢管端口15cm范围内留出不刷漆,待焊接及压力试验工作完成后再补刷。
(3)各涂层应粘接牢固、涂刷均匀、色泽一致、表面光滑。不得有漏刷、皱褶、流坠、空鼓现象。
2.19.1钢管施工方法及焊接工艺
2.19.1.1凡参加燃气管道焊接的焊工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并取得当地劳动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焊工合格证,施焊项目与合格证项目应相符。
2.1.2管道坡口加工形式应符合规范要求(单边坡口角度30±5o、钝边0.5~2㎜),坡口采用机械加工。如必须采用氧乙炔焰热加工方法时,必须除去坡口表面的氧化皮、熔渣等。加工前检查好管口的圆度,管口的平整度,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管口,进行调校与修整、切割。
2.19.1.3 管道组对前应将管内、管端清理干净。现场管子垫放在砂袋上,组对间隙2.5~4㎜。
2.19.1.4.管子对口检查平直度,不得用强力对口,不得用加热管子、加偏垫的方法调整对口间隙、偏差、错皮等缺陷。
2.19.1.5管子、管件、阀门、波纹补偿器组对定位焊的工艺措施和焊接材料应与正式焊接一致,且定位的长度为10~15mm,点焊厚度不应超过管子的壁厚的2/3,如发现定位焊道有裂纹等缺陷,应彻底清除后重新点焊。
2.19.1.6管道安装时,内壁错边量不超过壁厚的10%,且不大于2㎜。管子对口时,管子公称直径小于100㎜时,允许偏差1㎜;管子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100㎜时,允许偏差2㎜。全长允许偏差10㎜。法兰应跨中,连接应保证同心、平行,其偏差不大于法兰外径的1.5?,且不大于2mm,不得用拧紧螺栓的方法来消除歪斜,螺孔中心偏差一般不超过孔径的5%,且保证螺栓自由穿入取出。要求螺栓规格一致,安装方向一致,紧固均匀。
2.19.1.7 阀门安装时,与阀门连接的法兰应保持平行,其偏差不应大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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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外径的1.5?,且不大于2㎜。严禁强力组装,安装过程中应保证受力均匀,阀门下部应根据设计要求设置承重支撑等。垫片安装时,应根据需要,分别涂以石墨粉、二硫化钼油脂或石墨机油等涂剂。垫片周边应整齐,尺寸应与法兰密封面一致。在阀门井内安装阀门和波纹补偿器时,阀门应与波纹补偿器先组对好,然后与管道上的法兰组对,将螺栓与组对法兰紧固好后,进行管道与法兰的焊接。根据施工规范要求,先用直管连通,线路上的阀门与波纹补偿器以及调压箱等在管线吹扫,强度、严密性试验合格后再安装,进行系统设计压力试压。
2.19.1.8当日不能焊接完工的管道、完工待连头的管道,应加焊临时堵板,以防杂物进入管道内。
2.19.1.9 管道上焊缝的位置应符合规范要求,直管段上两对接焊缝中心面间的距离:当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150㎜时,不应小于150㎜;当公称直径小于150㎜时,不小于管子外径。焊缝距离弯管起弯点不小于100mm,且不得小于管子外径。环焊缝距支架净距不小于50㎜。阀池内放散管不得在主管上焊缝及其边缘上开孔。
2.19.1.10阀门安装:阀门经耐压和强度检测试验合格(阀门甲供)。使用前应逐个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合格后涂上标记,填好记录,密封面涂上保护油妥善保管阀门安装前,应按设计核对型号,并按介质流向确定其安装方向。
2.20管道焊接
2.20.1本工程管道焊接采用手工电弧焊焊接方法,焊材选用THJ422焊条,直径2.5或3.2㎜。
2.20.2手工电弧焊设备可采用拖拉焊与移动式电焊工程车,这种设备具有自发电功能,适合小区作业。
2.20.3 电焊作业前, 制定焊接工艺评定,根据焊接工艺评定编制详细的焊接作业指导书。根据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编制焊接工艺规程。焊接工艺评定符合GB50236-2011《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施工及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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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2.20.4.焊接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2.20.4.1焊接中所用的材料,必须具有焊材出厂合格证、复试检测报告并达到合格后方可使用。
2.20.4.2凡参与施焊的焊工必须持有《锅炉压力容器焊工合格证》,并在合格项次范围内施焊,同时严格遵守焊接工艺,坚持“三工序”作业,做到工序间有交接手续。
2.20.4.3焊条使用前应按出厂说明书的规定进行烘干,烘干温度为150℃,并恒温1~1.5小时,焊工上岗必须携带保温筒,随取随用。在施焊过程中保持焊条干燥,不允许使用受潮、药皮脱落以及偏心焊条。焊丝在使用前要将表面的氧化皮等清理干净,表面光亮,无污物。当天未使用完的焊条进行回收,回收后重新烘干才能使用。
2.20.4.4为保证焊透及熔合良好,焊接必须严格遵照焊接指导书规定的参数进行操作。
2.20.4.5多层焊时,必须将层间用角磨机清理彻底,下雨或风力大于5级时禁止焊接。
2.20.4.6焊接完毕后,应将焊缝表面熔渣及飞溅物清除干净,并在焊缝上游50mm处编上施焊焊工代号。
2.20.4.7焊缝外观质量要求:焊缝表面无气孔、无裂纹、夹渣、咬边,无未焊透,根部收缩量≤0.2±0.02δ且≤0.5㎜(δ为母材壁厚),角焊缝厚度不小于最小管材(或板材壁厚),角焊缝焊脚差值≤1+0.1a(a设计焊缝厚度),余高≤1+0.1b(b设计焊缝厚度)。表面飞溅物、焊瘤等清理干净。
2.21焊缝的检验与验收
2.21.1焊缝应先进行外观检查,外观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无损检测。焊缝外观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宽度: 比坡口每侧宽 (0.5~2.0)㎜; 表面无裂纹、凹坑;余高控制在0~2.0㎜。
2.21.3焊缝二次不合格须割除焊缝重新焊接,直至合格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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